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
(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三年
发展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三年发展规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吉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
三年发展规划(2019-2021年)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2019年教育部家校协同育人攻坚计划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水平,打造全市家长学校工作品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性原则。“发展规划”要坚持面向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
2.坚持教育性原则。“发展规划”要坚持以提高师资队伍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基础,以提高家长育人理念、育人方法为目标,以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为方向。
3.坚持系统性原则。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要从组织机构、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平台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入手建构家长学校发展新模式。从学前、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五个阶段研发并实施家长学校培训内容。
4.坚持科学性原则。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培养要注重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生物学、医学、社会学、家庭教育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科整合,在科研与教研、教研与培训、培训与活动的结合中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家长育人能力。
5.坚持实效性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始终贯彻求真务实搞科研,脚踏实地搞教研,扎扎实实搞培训,切实提高本地、本校家长学校工作质量。
三、工作任务
1.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推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规范发展、专业发展、系统发展,提升全市家长学校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建立市、县(市)区、学校三级家长学校组织机构,部门分工要具体、人员分工要明确。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系统完善的专业教师队伍培训和管理机制及家长学校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或家庭评先选优的程序和标准,丰富活动载体,发挥优秀家长或家庭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营造家庭科学育人氛围。
3.建设三支队伍。(1)建立家长学校导师队伍:由国内和省内高校、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的教授和专家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培养、引领全市家长学校讲师队伍的成长,为吉林市培养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家庭教育专家队伍。(2)建立讲师队伍:由全市优秀家庭教育工作者构成,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培训、引领全市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教师的科研、教研、培训工作,研发家长学校培训内容,指导全市家长学校开展工作。(3)组建家长学校专兼职教师队伍:由学校优秀的德育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及家长构成,其主要任务是培训家长、开展家长学校特色活动。
4.建构家长学校教师培养体系。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要组建专家团队研发家长学校教师培养体系,充分优化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课程内容,切实培养出一支理论功底深,实践能力强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
5.建构家长学校教学培训体系。县(市)区和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有关单位要组织优秀教师研发3-6周岁;6-9周岁;9-12周岁;12-15周岁;15-18周岁五个阶段家长学校的教研体系和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家长科学育人的理念和能力。
6.建构科学研究体系。组织教师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从3-6周岁;6-9周岁;9-12周岁;12-15周岁;15-18周岁五个阶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引领教师和家长走出误区,明晰盲区,用更多的研究成果提升家长学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7.搭建两个平台。搭建全市家长学校经验交流平台和家长学校成果推广平台。
8.建立两个资源库。建设全市家长学校专业人才库和全市家庭教育资源库。
9.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2021年建立城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或家长学校的比率达到95%,农村社区、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或家长学校的比率达到85%。创建家长学校工作特色和品牌。
三、实施步骤
1.2019年3月为启动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建立相关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研究本地本单位家长学校提升工程具体实施方案。
2.2019年4月-6月为筹备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组建本地本单位的专家指导团队、讲师团队(各县(市)区教育局不低于30人,高新区和经开区教育局不低于10人)、家长学校教师团队(各学校(幼儿园)每个年级不低于1人)。
3.2019年7月-2020年8月为培训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培养本地专家和教师队伍,研发家长学校课程内容,学时要求每学期不低于4课时,每课时不低于1.5小时。
4.2020年9月-2021年8月为实施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家长学校办学,面向全体家长开展系统、专业的培训。
5.2021年9月-12月为总结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家长学校发展成果。召开经验交流及成果推广会议,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吉林市教育局评选第一批“新时代优秀家长学校”,此后吉林市教育局每两年评选一批“新时代优秀家长学校”。
四、工作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指导到位、实施到位、总结到位。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本校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sxljk5618@163.com。
2.科学规划有序落实。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要指定科室和人员,完成本地本单位家长学校“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组建三支队伍;做好国家重点课题的申报工作;实施家庭教育师资培养计划和家长培训课程内容。
3.加大投入,做好保障。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要加强指导,加大投入,确保家长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4.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以《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为依据,加大督导评估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家长学校的规范发展、专业发展、系统发展。
5.注重相关工作整合。“发展规划”开展后,原“回归心灵本真 学做智慧父母”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自动纳入其中,不再另行调度、检查和评价。
相关事宜可咨询吉林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科,办公电话:62056020;联系人:李德水。
附件:吉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考核评
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吉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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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估细则 |
分值 |
评估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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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组织机构 (12) |
B1 政策 落实 (6.0) |
C1 政策 落实 (6.0) |
1.遵循科学育人原则,结合办学理念开办家长学校,在学校章程中体现家长学校学理念。 |
2.0 |
汇报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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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将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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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有3年以上家长学校工作发展规划。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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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机构 建设 (6.0) |
C2 机构 建设 (6.0) |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家长委员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
2.0 |
查阅资料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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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以主管校长为领导,专职心理老师、优秀班主任、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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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以主管校长为领导,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和优秀家长构成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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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制度建设 (28) |
B3 制度 建设 (5.0) |
C3 制度 建设 (5.0) |
1.家长学校要围绕家长培训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及相关保障制度。 |
1.0 |
查阅资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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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有家长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有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功能室,并有相关工作记录。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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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长学校有完备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档案材料。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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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队伍 建设 (15.0) |
C4 师资 配置 (2.0) |
1.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学历证书、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师、家庭教育专业培训背景)。 |
1.0 |
查阅资料 座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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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学年段至少配备1名兼职家庭教育教师。兼职家庭教育教师要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基本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家庭教育教研和培训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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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师资 待遇 (3.0) |
1.专兼职家庭教育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教研、培训活动和家长访谈、辅导要计入工作量。 |
1.0 |
查阅资料 座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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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教育教师在评先评优包括职称评聘等方面可根据其具体表现酌情给予一定的加分(可参考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待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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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教师 培训 (3.0) |
1.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体教师的家庭教育培训。 |
1.0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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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每学期组织班主任家庭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有培训计划、讲义、学习笔记和过程性材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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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学期专兼职家庭教育教师参加市(区)级以上培训不少于4课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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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专业 发展 (2.0) |
1.每位专兼职家庭教育教师每学期至少做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
1.0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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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和过程性材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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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阵地 建设 (8.0) |
C8 活动 场所 (2.0) |
1.有专(兼)用的家庭教育辅导场所并有专人负责,有使用记录。可与学校心理辅导室合用。 |
1.0 |
查阅 资料 实地 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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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庭教育辅导场所内外环境温馨宁静,安全、采光良好、并配有必要的专业设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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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 设施 配备 (4.0) |
1.学校要配备标准的家长心理测量软件和设备,并对全校家长建立学习成长档案。 |
3.0 |
查阅 资料 实地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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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3种以上家庭教育类的报刊、杂志。有家长工作成果和特色活动的展示区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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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 经费 保障 (2.0) |
3.保障日常家庭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年生均投资不低于5元。 |
2.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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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育教学 (51) |
B6 课程 建设 (19) |
C11 课堂 教学(16.0) |
1.开设专门的家长培训课程,并设立家长学习课程表。每学期4课时(每课时不低于1.5小时)。 |
2.0 |
查阅资料 座谈 听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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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稳定的师资,有(校本)教材,有年级家长学校培训计划、有教案、有课件、有集体备课记录、教学实录等过程性材料。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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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年级或校级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或观摩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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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教学 效果(3.0) |
1.家长对家长学校的知晓度达95%以上。 |
3.0 |
问卷 调查 随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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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长对培训、辅导、访谈活动课的整体满意度达75%以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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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以上的家长拥有家庭教育基本常识、知识和技能,掌握一定的方法,具备一定的家庭育人能力。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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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主题 活动 (6.0) |
C13 主题 教育 3.0 |
1.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活动月(周)。活动要求形式多样,有计划、方案、总结和过程性材料。 |
3.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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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 家教 社团 (3.0) |
2.学校要组建家庭教育社团并开展活动,成立家长志愿者团队要有计划、有活动过程性材料和总结。 |
3.0 |
查阅 资料 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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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家长 辅导 (12.0) |
C15 家长 辅导 (12.0) |
1.家长访谈每学期开放时间不少于24小时。辅导家长要有工作方案、辅导教案或影像资料。 |
10.0 |
查阅 资料 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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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别有严重问题的家长,学校能够及时识别、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并记录在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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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2年要进行一次家庭教育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进行问题成因分析、应对策略、预防措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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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家校整合 (6.0) |
C16 家长 学校 (4.0) |
1.每学期至少举办4次家长培训活动,有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课件、家长签到簿、活动影像资料等过程材料。 |
4.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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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 家教 指导 (2.0) |
2.家长学校教师能通过微信群、qq群等网络渠道对家长进行不定期的家庭教育指导。 |
2.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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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文化 建设 (8.0) |
C18 文化 建设 (8.0) |
1.学校文化中充分体现家庭教育的元素。 |
4.0 |
查阅 资料 实地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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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家庭教育宣传栏,每学期至少更换1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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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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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网站有家长教育的板块,突出本校的家庭教育工作的特色和成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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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教育科研及 示范引领 (9) |
B11 教育 科研(4.0) |
C19科研 课题 (4.0) |
1.至少参与1项地市级以上家庭教育科研课题,并有教科研成果。 |
1.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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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校至少有2篇公开发表的家庭教育科研论文或1本公开出版的家庭教育类书籍。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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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示范 辐射(5.0) |
C20示范 辐射 (5.0) |
1.家长学校开展家长教育工作在区域内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
1.0 |
查阅 资料 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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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学年至少承办市(区)级公开家庭教育展示活动1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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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教师的家庭教育职业素养,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外出培训或请专家培训。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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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突出贡献 |
B13 工作 特色 (最高得分5分) |
C21 特色 发展 (5.0) 不重复 计分。 |
1.学校被评为县(市)区级家庭教育示范学校的。 |
1.0 |
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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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被评为市级家庭教育示范学校的。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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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被评为省级家庭教育示范学校的。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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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被评为国家级家庭教育示范学校的。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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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突出 贡献 (最高5分) |
C22 突出 贡献 (5.0) 不重复 计分。 |
1.承担市级现场会或市级家庭教育教研、科研活动、承接县区级参观、考察、访问活动。 |
1.0 |
依据教研和科研部门、指导部门的证明材料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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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省级现场会或省级家庭教育教研、科研活动、承接市级参观、考察、访问活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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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国家级现场会或国家级家庭教育教研、科研活动、承接省级参观、考察、访问活动。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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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一 票 否 决 |
B15 工作 失误 |
C23 安全 事故 |
在家长学校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或出现重大失误的。 |
依据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为准。 |
1.依据《吉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考核评价全市中小学家长学校和学校家庭教育工作。
2.本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其中A5部分为加分项,A6为一票否决项。
3.在家长学校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中,得分达到60分以上的为C类学校,80分以上的为B类学校,90分以上的为A类学校。相关评价工作可按比例折算后使用。
4.本指标体系试用期限为两年,两年后若没有变动自动转为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