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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 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7/05/24 1.8k 阅读 282 点赞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7〕54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

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吉教联字﹝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吉 林 省 教 育 厅

吉 林 省 财 政 厅文件

吉教联字〔2017〕18号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

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财政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教育局、财政局,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和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坚持从严治理政策、从严执行执策、从严规范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效导向,全面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学校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认识学生资助工作重大意义及其深远影响,严格规范各地、各部门、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规范内容

(一)规范管理制度

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学校制定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制度的管理,纠正与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重点清理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助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制度规定;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等工作,探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电子化。

(二)规范监管责任

资助管理按照中央、省、市、县四级管理责任体系运行。省级统筹管理,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对本级所辖学校的学籍和资助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管理责任;明确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学校资助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由纪检、审计、媒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如实通报、绝不姑息,切实解决监管无制度、无实效、无威慑“三无”问题。

(三)规范资助程序

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加强受助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把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重点解决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明确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晚发、扣发、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等问题。

(四)规范资金管理

完善与市县财政承受能力相符的相关资助资金分担机制,重点解决市县分担经费不到位问题;建立明确的资金拨付机制,明确各级各类资助资金拨付时间节点,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有关结转结余资金处理机制,重点解决结余资金长期趴账、结转冲抵不及时等问题,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信息管理

明确学籍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学籍注册、转学、休学、毕业等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明确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各级各类资助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以及审核不及时、把关不严等问题;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六)规范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市县资助中心归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资助工作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管理本校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学生资助工作;加强资助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各校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提高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站位,选优配强资助干部;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重点解决一些地方、部门和学校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活动安排

本次规范年活动由省里统一部署,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整改,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抽查和督察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

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各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4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是否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已制定的细则或办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地方应承担资金是否足额安排、拨付是否及时(不包括学校)、结余资金处置是否合规、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是否规范、资金发放标准是否合规、资金发放是否及时、档案留存是否完整、资助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资助信息是否安全(资助系统安全、网站信息安全、资助信息安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监管制度是否建立并管用等。

各市(州)、县教育局、财政局部署本级学校开展自查,学校自查后,组织对本级学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原则上不低于20%,6月底完成。

省直属学校和高等学校的自查工作,6月底完成。

(二)重点检查

根据各市(州)、县和高等学校的自查情况,教育厅、财政厅将于2017年6-10月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三)总结反馈

2017年10月,教育厅、财政厅将对“全省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各地各部门各校。

(四)跟踪复查

2018年,教育厅、财政厅将组织开展跟踪复查,跟踪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狠抓整改落实。对“全省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结束后发生的学生资助工作不规范行为在全省或系统内进行通报追责。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当前,我省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要求开展“全省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是为了进一步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根,狠抓政策落实与监管的具体措施,实现政策落实到位、管理规范、资金安全。各市(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狠抓落实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做到“三个一律”:

凡是国家要求制定而未制定的,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一律按要求增补制定。凡是已制定制度与国家政策规定相违背的,如改变用途(奖学金当助学金、助学金当奖学金)、降低发放标准、额外增加不当受助条件等,一律废除重新制定。凡是政策执行走样的,如扣发错发漏发晚发、地方应承担资金未足额落实、暗箱操作、骗取套取等,一律立即纠正,并追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

(三)及时上报

1.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联系表和工作计划表

5月23日前,各市(州)、县(市、区)、高等学校以电子版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和联系表(附件3)。

2.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各地自查自纠后,按照附件1整理规章制度,按照附件2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县(市、区)7月15日前上报到市(州),市(州)7月20日前汇总上报。

省直属学校和高等学校7月15日前上报。

3.上报地点

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长春市文化街106号603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

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许晓龙,0431-88905720

附件:1.资助管理规章制度统计表

2.“全省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总结报告要求

3.规范管理年活动工作计划和联系表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10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1

资助管理规章制度统计表(含执行政策涉及的相关规定)

填报单位:

序号

分类:功能类型

有/无

分类1:(长期规范性文件、一般通知)

分类2:约束对象(财政、学校、资助机构等)

分类3:适用学段(学前义务高中中职高校)

其他分类

文件名称

文件号

下发时间

负责部门(具体处室)

内容摘要(50字以内)

备注

1

综合政策

2

生均拨款制度

3

机构建设

4

困难生认定

5

资金管理

6

资助卡(中职、高中、大学)

7

档案管理

8

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

9

资助监管

10

资助宣传与育人

11

分学段资助政策1

12

分学段资助政策2

13

分学段资助政策3

14

分学段资助政策4

15

分学段资助政策5

16

资金分担

17

资金拨付

18

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19

其他资助政策(地方政府和社会资助)

20

其他

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


附件2

“全省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要求

总结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地规范年活动的组织管理情况

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具体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二、现有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整理规章制度,按照附件1列出的规章制度,分析本地区制度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是否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已制定的细则或办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指出缺少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1.制度完善性

2.制度内容

是否有与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助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制度规定。

3.制度执行

结合实地调查,确认制度执行情况。

4.档案管理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情况等。

5.不足与改进办法

三、监管责任

通过以下4方面,说明监管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如何落实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由纪检、审计、媒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

1.监管责任的划分

教育局、财政局、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学校资助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划分。

2.监管机制建立情况

3.监管责任的落实

教育、财政等部门对本级所辖学校的学籍和资助工作管理责任的落实,市、县管理责任体系具体情况,市级统筹管理情况。

4.监管的具体实施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查处情况。

四、资助程序

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时间和方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划分依据;公示方式与内容。

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

五、资金管理

1.资金拨付机制

资金拨付制度,结转结余资金处理办法和规定。

2.资助资金拨付与发放

资助资金拨付、发放、核算、结算流程。

3.各级各类资助资金拨付时间节点

通过以上项目和2016年资金运行情况说明:地方应承担资金是否足额安排、拨付是否及时(不包括学校)、结余资金处置是否合规、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是否规范、资金发放标准是否合规、资金发放是否及时。

六、信息管理

通过以下内容说明:学籍系统和资助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资助信息是否安全(资助系统安全、网站信息安全、资助信息安全)。

1.学籍信息管理的规定和具体作法

学籍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的划分,学籍注册、转学、休学、毕业等信息维护制度、流程和完成时间要求。

2.资助信息管理的规定和具体作法

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的划分,资助信息填报时间要求、审核要求;资助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七、机构队伍建设

通过以下项目说明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实际要求,是否为机构运行提供适当保障。

1.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和市县资助中心工作范围


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和市县资助中心工作范围调查表

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

资助项目负责工作人员姓名

管理层级

市(州)县(市、区)名称

资助管理机构名称

设立形式(教育局内部、独立机构、合署办公的独立机构、教育局科室分管)

专职人数

兼职人数

管理干部人数

具体工作人员人数

学前

义务

高中

中职

生源地贷款

其他(需注明)

市(州)

县

注:本表市(州)填写。

学校资助机构建设情况

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

学校名称

设立形式(独立机构、科室分管)

专职人数

兼职人数

管理干部人数

具体工作人员人数

分资助项目负责工作人员姓名

注:本表高等学校填写


2.业务培训开展情况

3.2016年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经费总额:

其中:

(1)人员工资和福利

(2)业务活动项目和对应支出

会议:

培训:

…………

(3)设备购置经费

(4)其他

八、问题和建议


附件3

规范管理年活动工作计划和联系表

填报单位:

工作联系表

项目

负责人信息

联系人1信息

联系人2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工作计划

学校自查起止时间

抽查计划时间

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高等学校填报

5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上报:jlzzzx@126.c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70525/20170525073447_7556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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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