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7〕39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实施“同心结”城乡青少年
共同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充分发挥学校在教育帮扶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乐于助人的情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引导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团结协作、共同成长”的良好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同心结”城乡青少年共同成长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城乡学校间,师生间开展“同心结”活动,旨在加强城乡青少年的交流,拓展学生的视野,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为社会、为他人、为有困难的小伙伴献一份真诚、献一份真情,帮助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团结协作、共同成长”的集体主义精神;帮助青少年学生在关心他人、服务他人的同时,形成友爱待人的情感,乐于助人的品格。
二、活动主题
携手心灵伙伴、共同快乐成长。
三、活动内容
1.共读。开展《进步·共勉》城乡学生读书交流活动;
2.共话。开展《成长·倾诉》城乡学生网络书信活动;
3.共赏。开展《发现·传递》城乡学生摄影作品联展活动。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阶段。
时间:2017年4月。
要求:宣传、发动全市广大师生明确活动意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
时间:2017年5月-11月。
要求: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参加到各项活动中。各项活动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
时间:2017年12月。
要求:对各项活动的开展进行认真总结,谋划下一年活动载体,把“同心结”城乡青少年共同成长计划常态化。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学校要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迅速落实各项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2.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青少年学生参与活动。在活动的组织中,确保安全,努力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3.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各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同心结”城乡青少年共同成长计划的宣传,特别是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典型事迹及时总结,大力宣传。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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