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文件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市教发〔2017〕35号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2017年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
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城区分局,市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各驻吉高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托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尤其是应对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教育局和市食药监局决定对全市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安全工作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此次培训分批次进行。
城区培训:2017年4月18日上午。培训对象:城区中小学学校相关人员,大中专(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人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食药监部门相关人员。
2017年4月18日下午。培训对象:城区托幼机构(含民办托幼机构)相关人员。
县(市)培训:由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聘请专家到各县(市)进行送课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城区培训地点
吉林市中小学艺术中心(吉林市第一中学院内)。
三、城区参训人员
(一)各城区教育局局长,主管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的副局长,体卫艺科、安全科、幼教科、民办教育科科长。
(二)市教育局主管食品、学校安全的副局长,体卫艺处、学校安全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的处长(主任)及基础教育处主管幼教工作的副处长和科员;市食药监局分管局长、餐饮服务监管处全体人员;各城区食药监分局分管局长、餐饮科科长;市食化稽查分局分管领导、学校科科长;城区食化稽查分局局长、学校科科长。
(三)城区中小学学校校长,主管食品、校园安全的副校长,学校食堂管理员;城区幼儿园(含私立幼儿园)园长、主管副园长、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大中专院校(高职高专)分管副校长、餐饮中心主任(或分管食堂的学校总务科长)。
四、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包含两部分内容。
食品安全培训:主要围绕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结合案例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信息报送等内容。
学校安全培训:主要围绕学校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疏散演练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任何人不得缺席,会后将通报参会人员情况,对未参会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市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要协调相关部门专家认真准备授课内容,并将培训教案、影像资料于培训结束后报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备案。
(三)参会人员通知、回执报送或接收、签到工作分工:
各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参会人员通知、回执报送、签到工作,并将参会人员按照学校、托幼机构分组报送回执。回执于4月13日15:30前报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负责各城区教育局相关人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市属民办学校参会人员通知、回执接收、签到工作;并将参会回执及培训签到记录于培训后报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负责市食药监局各城区分局、市食药监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驻吉各高校参会人员通知、回执接收、签到工作。
(四)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备学习用具,并按要求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做好培训记录,无故不得请假。
(五)参会人员车辆统一由市一中南门进入校园,按照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停放。
市食药监局联系人:刘柏辰、李丹,联系电话:62570931、62570739,电子邮箱:cyfwjgc@163.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周志华,联系电话:62048476,电子邮箱:twyc4@163.com。
附件:1.培训时间安排表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1
培训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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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 训 人 员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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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 (9:00-11:00) |
城区中小学学校相关人员;大中专(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人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食药监部门相关人员 |
吉林市中小学艺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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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 (1:30-3:30) |
城区托幼机构(含民办机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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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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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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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填报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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