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7〕3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市中小学校
安全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17年吉林市中小学校安全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吉林市学校安全
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安全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工作安排,坚持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师生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安全管理
1.明确工作责任。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全面落实《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安全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吉市教发〔2016〕62号),做到每项工作都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切实建立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加强例会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每月安全例会,掌握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学校每周安全例会,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
3.强化排查整治。采取综合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广度,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排查整治到位。市教育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检查行动,学校每月开展一次排查整改工作。
4.实行台帐管理。学校对重要部位实行每日检查制度,并记录检查人员、时间及发现隐患和整改情况。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复查销账”的闭环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5.完善联防机制。完善学校安全联防机制,努力实现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协调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有效解决校园周边交通、网吧、文化市场、流动饮食摊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事前追究制度,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不力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7.加强消防管理。不断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保证学校电工、焊工、锅炉工、保安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电器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达到100%。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检测规定,做到灭火设施、器材和消防标识配备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坚持为住宿生每人配备“四个一”逃生自救物品,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大力推进学校无籍房消防手续办理工作。
8.加强校车管理。继续推进校车许可办理工作,加强检查指导,落实车辆检测规定,维护校车正常秩序,确保乘车学生安全。加强乘车学生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补贴工作,调动校车服务提供者积极性,提高学生乘车座位拥有率,巩固校车服务全覆盖成果。积极推进校车更新工作,春季开学前完成非专用校车更新任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对校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加强治安管理。学校坚持“全天候”治安巡查制度,落实门卫管理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加强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加强对教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排查力度,落实预防校园欺凌各项制度,严防各种恶性事件的发生。
10.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采购、加工、销售、餐具清洗消毒、每餐留样等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吉林市城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
11.加强宿舍管理。有寄宿生的学校要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值班值宿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巡查检查制度。杜绝学生无故旷寝、外人留宿、宿舍内使用明火、存放危禁物品等现象。特别注重完善和强化对女生宿舍的管理。严禁夜间锁闭宿舍应急疏散门。
12.严防踩踏事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坚持错时放学制度和特殊时段教师引导疏散学生制度,建立课间防踩踏岗位责任制,加强教育引导,杜绝学生踩踏事故发生。
13.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做好每日学生晨检、因病缺课追踪调查,及时发现患病学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各类传染病在学校爆发和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季节性传染病发病特点和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制定学校健康教育计划,在学生中开展H7N9、手足口病、艾滋病、肺结核、营养膳食等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丰富学生的健康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14.抓好安全教育。在安全月、教育日和特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根据季节特点,适时对学生进行以防火、防震、防雷、防电、防溺水、防欺凌、防毒禁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中小学校每学期学生安全课不少于8课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逃生自救能力。中小学校每学期对适龄学生(小学五年级至高中段二年级)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禁毒教育课,提高学生拒毒、防毒、禁毒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前和每学年毕业生离校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15.抓好业务培训。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学习和培训,特别要组织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组织电工、锅炉工、安保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学校负责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16.抓好遵纪守法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学校要对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积极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和师生涉毒案件。
17.抓好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认真了解学生的思想现状,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有矛盾纠纷的学生予以跟踪调查和正面引导,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避免引发治安、刑事案件。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8.加强档案管理建设。重视安全档案建设,加强对专门人员的统一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按照创建“平安校园”的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准、情况清、信息明、材料全。
19.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要按照《2104年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吉公办字〔2014〕38号)的要求,配齐保安人员。继续巩固校车服务全覆盖成果,实现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全部持证上岗,校车GPS系统(北斗系统)全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网;继续巩固校园警务室建设全覆盖成果,依据教育部和公安部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校园警务室警务装备和防护装备全部达到标准要求,确保 “一键式”网络报警装置处于良好状态;继续巩固校园校车监控平台管理全覆盖成果,实现辖区内中心校以上学校与县(市)区校园校车监控平台联网,高清视频监控头达到80%以上。
20.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中层干部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70220/20170220071209_909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