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学校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安委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厅《2016 年吉林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和《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市安委办〔2016〕25号)要求,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及家长的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良好形势,现就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
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市学校师生安全素质,立足打造平安校园格局,为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条件。
二、组织机构
2016 年全市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研究活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决策。市教育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要安排
2016 年全市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于 6 月在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同时展开。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强化隐患整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通过邀请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或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等形式,教育引导系统内人员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负责同志要把单位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面向学生和教职工集中宣传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问题; 要加强与各级主流( 行业) 媒体、网站( 微信) 等新媒体合作,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人员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 要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图片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句等分享到朋友圈,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
落实省教育厅、市安委会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新学期校车安全工作通知”等文件,深入开展、扎实组织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六月份特点,扎实做好校园消防、治安、交通、饮食卫生、校舍、自然灾害、周边环境整治等各项防范工作,同时把防学生溺水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
(四)举办安全知识大赛和演讲比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学生和教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大赛。以深圳习习网络和手心网平台为依托,以生命安全教育为主题,鼓励全体师生、家长积极参与,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探索和创新校园和家庭安全教育、家校互动机制,强化和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探索现代科技助力提升教育效能,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工作,共同守护学生的平安健康成长。各级各类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演讲活动,激发和凝聚全市教育系统人员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六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和教职工通过观看学生意外伤害、人员密集场所踩踏、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场所避险等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实践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展,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在宣传月要至少悬挂一幅宣传条幅,出一期宣传专栏,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进行一次安全宣讲,举办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演练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认真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文化阵
地,围绕“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上下联动,加强沟通。要坚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校园、校车安全工作的重点,与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相结合,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单位于 6 月 5 日和 7 月1 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形式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报送至市教育局。
联系人: 康鹏飞
联系电话: 0432-62048175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