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6〕16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市教育系统
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16年吉林市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吉林市教育系统
法治工作要点
2016年吉林市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着实普法教育,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普法依法治教工作特色化、制度化,为加快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公开透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学法计划。通过自学、会前学法及法律专题讲座等形式,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充实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参与地方性涉教立法和法规制定。认真做好地方性立法中涉教条款的论证工作,参与地方性教育法规的编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推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教育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4.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吉林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认真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强化规范性文件立项、论证、出台、评估、废止等程序。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
5.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指导磐石市教育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及时查处教育违规执法行为。进一步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教育审批标准化建设和教育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实现网络办理。
7.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监督指导。继续做好教育对外合同签订的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工作。对因违规违法签订合同而造成教育财产损失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二、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8.完善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继续修订学校章程,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规范化。健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参政议事、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9.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全市中小学校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制度,采取法律顾问“一校一聘”, 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构建起学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工作机制。
10.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做好校方责任险工作,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纠纷调处的指导,探索建立学生伤害事故法律纠纷调解机制。
11.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分层次、分批次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法治校园。加大力度,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坚持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2.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计划。全面总结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表彰一批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适时启动和部署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计划。
13.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发挥课堂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确保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课时、教材、师资和经费“四落实”。
14.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协调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进校园”、“庭审进校园”、“百场法治报告会进校园”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第3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15.加强教育普法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吉林市教育普法网”,提供学法内容,开展知识测试,反映法治动态,分析典型案例,交流工作经验,将其打造成法治宣传平台、经验推广平台、资源共享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全貌和成效。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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