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5〕48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学校和教师
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学生毕业期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市教育局重申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要求学校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迅速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规定要求,提高遵守师德的自觉性。广大教师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同时以“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恳请学生、家长予以理解和支持,不摆“谢师宴”,不送“谢师礼”。市教育局将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林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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