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公示公告

吉林市新增15处摄像头!抓拍这些行为

2020/12/23 5.9k 阅读 549 点赞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莲山路等新增1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0年12月29日起对超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规定掉头、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处罚。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如下:

一、 莲山路桃溪街北进口东;

二、 莲山路桃溪街北进口西;

三、 莲山路桃溪街东进口;

四、 莲山路桃溪街西进口;

五、 桃溪街虹园学校东北角;

六、 桃溪街虹园学校西北角;

七、 松江南路蓝旗西街路口处;

八、 吉钢大桥桥东;

九、 双两公路土渔线口钦村;

十、 南山道环城高速立交桥处;

十一、 华丹大街靠山村二社处;

十二、 长吉北线K71+000(瓦盆窑村)处;

十三、 吉天公路K0+200处;

十四、 松江南路1公里处;

十五、 雾凇东路鸿博景园上下桥匝道处。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1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