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执法履职扎实有力,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一是行政执法落实情况。2025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42437件,准予许可41955件,不予许可434件,撤销许可48件;行政处罚立案1377起,结案1332起,综合结案率96.73%;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1起,柔性执法理念有效落地;实施行政强制措施513起,开展行政检查376次,有力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5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1件当事人撤回申请,1件复议机关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2件,1件当事人主动撤诉,1件法院判决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负责人应诉率达100%,全年无败诉案件,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持续增强。
(二)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执法规范根基夯实
修订完善《吉林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吉林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吉林市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制定《吉林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从执法过程、程序、公示等方面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规范体系,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三项制度”刚性落实,执法行为全程规范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常态化。依托“双公示”平台,全年规范公示行政执法案件信息4083件,实现执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覆盖。统一使用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调查取证、审核决定等环节文字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83台、笔记本电脑65台、数据采集站11个,对所有案件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并光盘归档,实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严把关。设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领导小组,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与流程,全年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并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四)队伍能力全面提升,执法素养显著增强
全年组织各类执法培训7期、法治负责人及执法骨干专题讲堂4次,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培训聚焦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廉政纪律及执法系统操作等重点内容,采用集中授课、案例研讨、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与执法水平。
(五)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结合“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节点,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走访企业30余户,解答法律咨询100余条,发放普法手册1100余份;利用公路客运站电子屏、出租汽车顶灯、公交车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标语与短视频,覆盖人群超万人次,推动交通运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企服务精准高效
严格落实“九解一协调”和“知心人”帮扶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1件;受理助企服务平台企业诉求10件,办结9件、1件挂起。建立紧急诉求24小时响应、常规事项7个工作日反馈、复杂问题分管领导牵头推进的办理机制,以务实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
(七)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执法乱象有效整治
制定《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内容,通过线索征集、走访调研、案卷评查、内外监督等方式深入自查自纠,对排查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受理大厅 “全链条纠纷化解与舆情处置”做法获评全国交通行业践行“枫桥经验”优秀基层站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配置不足。一线执法人员数量与日益增长的执法任务不匹配,部分领域执法覆盖与监管频次难以充分保障。
二是执法规范细节待提升。个别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程序履行不严谨等问题仍有发生,案卷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执法信息化应用不深。信息化手段在执法数据共享、智能分析、跨部门协同等方面应用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作用。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补短板。通过招录补充执法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与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数据整合共享,升级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探索智能执法新模式,提升执法效率与精准度。
三是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规范执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涉企执法乱象排查整治,以更优执法服务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