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水运企业、船舶持有人:
为确保第一届城市低空交通运输国际会议低空演示飞行活动试飞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对试飞期间相关水域实施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时间
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26日(星期五)上午9时—下午16时。
二、禁航水域
松花江白山大桥至吉林大桥水域。
三、注意事项
1.禁航期间,除活动保障船舶外,其他船舶不得进入禁航水域。
2.禁航解除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3、《吉林市交通运输局航行通告》(吉吉航通[2025]0003号)继续有效。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4日
(初审:孝尉 复审:张涛 终审:赵蕴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