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告

2025/09/07 1.2w 阅读 335 点赞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对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背景核查,核查中发现有危险驾驶等情况的驾驶员,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现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4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予以公示,待公示结束,其从业资格证给予撤销。 

  附件: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备注

1

高*

220221********1914

2

李*

220282********0824

3

盖*波

220221********1932

4

贾*

220221********8631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8日 

(初审:郝顺  复审:赵海滨  终审:郭俊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