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5/05/27 1.6w 阅读 337 点赞

  经核查,吉林市鸿广运输有限公司已不再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条件,即拥有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已获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不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应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规,我局决定对吉林市鸿广运输有限公司撤销已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撤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明细表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8日 

  (初审:杜跃男 复审:邱望伟 终审:郭俊辰) 

  附件:撤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明细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