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吉林市九天储运有限公司名下45台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见附件),180日(含)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审、检测,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四章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退出营运的注销情形,我局决定依法进行公示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6日
(初审:吴相君 复审:赵海滨 终审:赵蕴韬)
经查,吉林市九天储运有限公司名下45台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见附件),180日(含)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审、检测,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四章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退出营运的注销情形,我局决定依法进行公示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6日
(初审:吴相君 复审:赵海滨 终审:赵蕴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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