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渔船检验公告

2022/05/29 1.0w 阅读 148 点赞

吉林市渔业船舶所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及《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遵循“应检尽检、依法检验”的原则,市辖区(不包括外县、市)渔业船舶自公告之日起,应申请渔业船舶检验。按相关规定,未通过检验的渔业船舶不能进行渔业生产作业。有检验需求的渔业船舶所有人请到吉林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交通审批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0432-65150772(吉林市民服务中心)

0432-65098125、65098126(吉林市交通运输监测中心船舶检验科)

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附件:渔业船舶初次检验(申请材料).xls

    渔业船舶临时检验(申请材料).xls

    渔业船舶营运检验(申请材料).xls

    【授权委托书】样本.doc

    渔船安全环保技术状况声明书.doc

    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docx

特此公告

吉林市交通运输监测中心

2022年5月30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