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雾凇岛段旅游航道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公示
为确保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询相关群众意见,评估过程中,对项目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雾凇岛段旅游航道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概况:
为进一步加快吉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在吉林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拟建设“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雾凇岛段旅游航道建设工程”。该项目范围为吉林市区-雾凇岛,上起吉林市丰满区白山大桥,下至雾凇岛下口,全长65公里。根据相关规划,对不满足通航标准要求的河段进行整治。
目前该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改善工程河段航道通航条件,满足吉林市水上旅游需求,有效改善两岸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特色旅游文化品牌,实现吉林市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三、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88号创业服务员大厦401A-19室
联系人:任禹弛
电话:0432-62670018
邮箱:2410893267@qq.com
四、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吉林市松江南路385号
联系人:于昆朋
电话:0432-62042179
邮箱:jlsjtj@163.com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任何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监管单位联系。
七、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