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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二期工程建设项目TJ06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1/04/20 1.9w 阅读 73 点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2〕673 号)及《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565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14〕10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和长春市双阳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为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恒成号至饮马河段,长 8.285km。土石方 41 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16.67 万平方米,设特大桥 1237.08米/1 座,中桥 44 米/1 座,小桥 21 米/1 座,涵洞 38 道,平交 7 处;波形钢板护栏 18012 米,标志 56 个,
标线 9788 平方米;植草 52357 平方米,紫穗槐 50944 平方米,刺槐 27998 棵,种植土 96750 立方米,杨树51575 棵。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 26 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2.3 计划工期:533 日历天(2021 年 6 月 15 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其中路基土石方、特大桥下部、中(小)桥主体和涵洞、绿化工程应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路面工程(包含桥面铺装)、交安设施工程应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2.4 招标范围:国道珲乌公路(G302)吉林至饮马河段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即 TJ06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后完成过以下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或一级公路路基工程累计不少于 10 公里;
(2)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或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累计不少于 10 公里;
(3)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或一级公路特大桥 1 座。
注: ①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②施工业绩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或一级公路施工业绩,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公路养护施工业绩不予认定;
    ③若同一施工业绩中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施工业绩要求,则予以分别累计;
    ④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施工业绩。
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且承担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之外的全部工程,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5.电子化招投标
5.1 本次招标试运行电子化招投标,采用“网上和网下”两种方式同步运行,以“网下”为准。“网上”按电子化招投标流程要求进行,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下”以书面方式同时进行。除非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投标人均应按要求在网上和网下提交投标文件(网上使用投标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网下以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两者格式允许不同,但填报的内容原则上应一致)。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省级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电子化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
开展省级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程电子化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5.2 “网上”电子化招投标流程简述如下:
(1)投标人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1905/t20190505_5838764.html)。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 18166851612。
(2)投标人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办理 CA 锁(已有 CA 锁的投标人可不办理)。办理 CA 锁咨询电话 0431-81126102。
(3)投标人使用 CA 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0431-82752720、82752713。
(4)投标人使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
0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咨询电话 0431-82752720、82752713。
(5)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携带单位 CA 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以及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 U 盘(U 盘需密封)到达指定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锁并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将非加密文件递交开标工作人员,进行非加密上传(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两者不一致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1)请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 00 分至 16 时 30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能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如下: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前(不含 9 时 30 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台”。
7.3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8.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南路 385 号
邮政编码:132100
联 系 人:孙连财
电 话:0432-699806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 1555 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王红喆
电 话:0431-84683816/84683821
2021 年 4 月 21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