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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告

2021/01/23 1.8w 阅读 344 点赞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办理《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障通化和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卫明电〔2021〕53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范围

从即日起,从省内收费站驶入,在通化、通化南、通化西、清河、集安、公主岭、范家屯收费站驶出的运送疫情防控医用品、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重要生活物资和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免费通行终止时间根据疫情需要确定)。ETC车辆需停车出示通行证,经查验合格后,方能免费通行。

二、自行下载办理《通行证》并持证通行

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运输效率,实现快捷输送,从即日起,凡运往通化、公主岭地区的疫情防控物资(人员),一律办理《通行证》(具体样式见附件),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同时,将始发地、终到地、运送品名和车辆数,电话报告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三、有关要求

1.本《通行证》仅限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其他用途车辆不在此列。

2.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李想

联系电话:0432-62042173、13504779527

特此通告

附件:1.2021-01-24(便签)关于办理《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告 附件.docx

2.2021-01-24(便签)关于办理《进出通化、公主岭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告.pdf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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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