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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与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中感到,大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紧迫感危机感还不强。认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不错的成绩,最困难时期已经过去,讲问题避重就轻,思想上普遍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推进力度明显放缓。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工作滞后归结于财力有限、疫情、雨季影响等客观原因。部分干部仍处于“追责压力”“不干不行”被动状态,缺乏长期发展思路。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有“等一等、看一看”消极态度,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持续性不足,不敢担当,不愿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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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正确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严峻复杂形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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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县两级党校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通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绿色可持续作为发展方向,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于本地区、本行业中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三)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科学设定绩效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评分比例,强化刚性指标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力。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四)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推动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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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市住建局多次组织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二是切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解决行业内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有效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定期研究解决行业内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年初,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发了《对照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吉林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围绕城市黑臭水体、小沙河溢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清洁取暖项目等重点领域,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强化全过程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问题整改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长效保持。 |
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销号确认表
2024/05/29 1.2w 阅读 435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