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23/12/05 7.6k 阅读 222 点赞

几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工作要求,全面履行行业环保职责,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精准发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深入推进燃煤污染控制,加强散煤治理。积极配合市环保、发改、工信等部门,要求全市各大燃煤供热企业(电厂)切实加强散煤治理工作,严把准入关,新建建筑供热方式全部采用集中供热,杜绝燃煤供热形式。我市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探索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热,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降低管网热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推进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逐步改造燃煤锅炉和散煤用户。五年来,完成改造超低排放面积550万平方米,改造老旧管网404.77公里,新增工业余热利用334万平方米。

(二)推动减污降碳节能增效。配合市发改委制定我市清洁能源取暖计划及《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积极开发利用污水源、土壤源、电蓄热等供热方式,支持生物质供热及发电项目,推进我市供热热源多元化,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减少煤炭用量。2022年,吉林市成功入选为全国第五批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城市。我市以减少烟煤型大气污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按照《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以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为主,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三)积极履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职责。采暖期制定错峰起炉方案,避免同时开栓供热对大气造成影响,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吉林市供暖企业燃煤锅炉错峰启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安排各企业启炉时间;各供热企业储备冬季煤炭用量10%的清洁煤炭,并根据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按要求燃烧清洁煤炭。严格控制采暖期供热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天气防治工作。

(四)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按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采取常态化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狠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大门管理的通知》、《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吉林市建筑施工围挡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组织安监站、监察处、开发办、质监站等局属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排查、综合整治、严格查处。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考核工作,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作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施工监管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进出车辆冲洗、裸露场地和堆放物料苫盖等防治措施,全市已基本实现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五)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几年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贯彻落实《吉林省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严格贯彻绿色建筑政策规范,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及各方主体相关职责,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要求。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等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建筑能效提升。2019-2023年,我市累计推广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5项,累计推广面积25.52万平方米,我市已获批2022年度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2023年,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197.1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色民用建筑面积197.1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100%。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深入实施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我市全面启动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018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吉林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相关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紧紧围绕《攻坚作战方案》明确的“2020年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总体目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完成整治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污染源整治,扎实推进各项相关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市“九河一湖”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部竣工,圆满完成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任务目标。2023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水体治理成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23〕10号),建立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落实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管理责任,确保水体治理成效长久保持。

(二)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吉林市城区松花江饮用水水源地迁移工程。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了安全应急备用水源管线工程共21公里的管线铺设和调试和验收工作。2018年8月28日,完成了安全应急备用水源管线工程取水系统(与六水厂取水系统合建)中自流管线铺设、泵站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等工程。此后完成了第二、三、四供水厂和铁路水厂取水戽头关闭,取水口上移工作。截至2019年年底,我市六水厂至一水厂的输水管线完成铺设,我市城区松花江饮用水水源地迁移工程已全部完成。

(三)强化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营。我市现有污水处理厂2座,为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着我市主要的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处理污水全部达标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泥实现100%无害化处置。

(四)持续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10月,我市启动建成区范围内老旧市政污水管网探查工作,制定了管网探查与改造修复方案,对其中破损严重、漏点较多的161公里管线,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2022年6月,对依托七家子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工业企业开展了排查评估;2022年针对我市尚存的13.4公里市政雨污合流管线,制定了改造实施方案,计划按区域、批次分3年实施,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2023年改造雨污分流管网4.3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62公里,新建污水管网7公里,2021至2023年累计新建、改造完成208.7公里。为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我市实施了2个污水厂项目,分别为新建江北污水处理厂项目、七家子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增加我市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目前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竣工,进入试运营期。江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已取得开工许可证,近期开工建设。

(五)打好水环境安全保卫战。2018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化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我市共有2座允许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的跨江桥梁,分别为秀水大桥和金珠大桥。2018年,市住建局组织实施两桥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共修建桥梁纵向径流收集管6058米、事故池4个,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等单位全面加强市政过江桥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于2018年12月完成了上述两座跨江桥梁的事故应急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水污染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防控。

(六)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吉林经开区原有0.2平方公里的管网空白区,通过实施市政供水排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形成杏林路污水排水管网,空白区被消除。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雨污管网进行改造。目前,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已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三、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基本建立了适合本地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其中8个县(市)区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从前端的村收集到终端送至垃圾焚烧电厂或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均由第三方企业负责;4个县(市)区采取政府直管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运送至垃圾焚烧电厂或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吉林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经建成,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已达到95%以上。

(二)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吉林地区共56个建制镇,已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制镇40个,其中:33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已投入运维,并稳定达标运行,3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并网共享处理,1个建制镇生活污水转运处理,3个建制镇正在试运行。

四、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17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启动了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市住建局以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的态度,以坚决完成政治任务的决心,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所承担的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共26项反馈问题中,其中25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剩余1项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的要求组织推进整改。在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办理9项反馈问题整改和4个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经反复督导,目前3项反馈问题、3个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其余6项反馈问题、1个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正在按照时序进度全力推进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个任务目标,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将城市更新向群众身边延伸。在满足城区居民用水、取暖、用气、出行等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找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用好政策、持续发力,把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发挥好。

(一)贯彻执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进生态强市建设。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紧扣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四六四五”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大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取暖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

(二)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于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将实行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落实落细长效机制,稳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发展目标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水平。以实施城市更新为抓手,坚持补短板、提品质,持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大力实施燃气管网和城市路网建设;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全面推广使用节能建材,积极推进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提高供暖项目清洁能源热源占比;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提升污染物减排能力,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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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