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住建函〔2023〕274号
市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3〕632号)和吉林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市本级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市住建发〔2023〕129号)文件,省财政厅本次拨付我市城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2万元及市财政配套补助1250元/户×35户=43750元,共计66.375万元,按照各区改造计划户数分配:船营区24.6536万元,昌邑区34.1357万元,龙潭区7.5857万元。
现恳请市财政局同意本次补助资金按以上方案分配并拨付。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郭云和,联系电话:6998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