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本着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精神,现梳理自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
案例1:桦甸市某燃气企业未按规定检测安全设备案
桦甸市燃气专班对辖区内某燃气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定期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桦甸市城管执法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处以0.5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2:吉林市紫荆花小区某住户装修改造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案
2023年8月在燃气阀管改造施工时,发现紫荆花小区某住户因装修改变灶具位置,导致灶具与燃气管连接软管超长,达2.8米,存在安全隐患件。经督促,该住户已通过增加燃气表后镀锌管方式,延长燃气管长度,将灶具与燃气管距离改至1.5米。8月29日,已为该住户进行“阀管”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