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本着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精神,现梳理自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
案例1:吉林市永吉县刘某未经许可私自经营液化气案
永吉县刘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先后从长春市双阳区、磐石市某液化气公司购进液化气后,私自驾驶车辆运输至永吉县黄榆乡销售,非法获利人民币约2万元。永吉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收缴其违法所得2万元,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2:吉林市永吉县某酒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案
2023年8月,永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酒店高位水箱间稳压泵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导致稳压泵未能自动启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永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酒店违法行为处以0.5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