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吉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公告 2022/11/28 1.8w 阅读 454 点赞 查看原文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减轻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吉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经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2月29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29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