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17/03/13 8.0k 阅读 325 点赞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分中心、各受委托银行:

为确保职工首次购房及改善性住房的刚性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按照《关于同意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的决议》(吉市公积金管发〔2017〕1号)精神,即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即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停止受理第三次及以上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通知。

附件:《关于同意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的决

        议》(吉市公积金管发〔2017〕1号)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3日

关于同意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对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的决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议案》,同意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即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停止受理第三次及以上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