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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吉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2025/09/03 1.5w 阅读 496 点赞

我委以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在送达过程中,因单位拒收、地址变动或查无此人未能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下列用人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委(吉林市解放中路159号吉林市就业服务局一楼劳动能力鉴定窗口)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序号

鉴定结论编号

被鉴定人

单位名称

鉴定类型

鉴定结论

鉴定时间

备 注

1

202502010767

高志祥

吉林市松青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初次

拾级

2025-7-27

单位收件地址查无此人、电话无人接听

2025年9月3日           






初审初校:李  鑫

复审复校:姜立奎

终审终校:付铁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