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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关于邀请评估机构参与越北镇春光村二社房屋及地上物征收评估的报名公告

2025/10/17 1.7w 阅读 233 点赞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及地上物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拟公开选定越北镇春光村二社房屋及地上物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越北镇春光村二社被征收范围内房屋评估、资产评估、农业评估,征收范围东至春光村水泥路,南至春光村水库,西至武警三支队和春光村水泥路,北至迎宾大路。项目内共涉房屋约19户,建筑面积约4054.1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评估资质证书;

2、房屋评估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3、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申请书工作实施方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

四、报名方式

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需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及申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至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船营区迎宾大路11号船营总部大厦,联系电话:0432-68199015。

望各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特此公告

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