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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高新区一汽老厂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确定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2026/01/15 1.1w 阅读 165 点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吉林高新区一汽老厂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于2025年11月6日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申请报名,2025年12月24日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评估机构候选名单的公告,经被征收人代表选定评估机构为:

房地产、资产评估:吉林精美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