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7〕16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升区域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吉林省关于在城市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的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4〕56号)和《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推行“大学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教发〔2015〕33号),市教育局制定了《吉林市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实施“大学区”管理政策参照市区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3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发
吉林市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为着力点,进一步实施优质带动薄弱实现共同发展策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品质,不断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差距,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为到2020年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均衡、共享、互补、共进”为主题,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构建由“优质学校”牵头,区域内同类型学校共同参与的“大学区”网络,充分利用和发挥“优质学校”和“特色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大学区”管理平台,实现校际间共享教育资源、共享教师人力资源、共享学校管理资源,促进“大学区”内学校优势互补、互帮互助、激活潜质、共同提高,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
三、遵循原则
(一)统筹城乡原则。要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根据管理体制、学校布局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构建城乡一体、强弱结合的“大学区”,在建设的初步阶段可由一所城区“优质学校”,牵头组成几所同类型农村、薄弱学校参与的“大学区”,逐步规划发展成更多学校参与的“大学区”网络,实现学区内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合作共赢原则。立足教育的公益性、公共性、普惠性,主动担当责任和义务,实现让弱校变优,促优变强。通过优质学校输出先进办学理念、管理方式、教育教学方法等,带动成员学校内涵发展和提升。同时,要确保优质学校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学区内学校高质量共同发展。
(三)特色发展原则。把实施“大学区”管理改革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注重优质学校特色文化在“大学区”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大学区”的教育品牌,力争形成学区化的办学理念、管理风格和文化特色。
(四)八个“统一”原则。统一制定学区发展规划、统一“大学区”管理制度、统一“大学区”考核制度、统一进行“大学区”管理总结交流、统一组织教学科研活动、统一开展教师专业培训、统一大学区内课程计划、统一教学进度及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多校协同、抱团发展,实现学区内优质资源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
四、大学区设置
打破城乡壁垒,对于本区域内不同管理体制的学校,可突破市属、区属管理权限制约,以相对就近、优势互补为原则,按照“城区+农村”“优质+薄弱”的大学区组合形式,由区域内城区优质学校担任学区长学校,初步建立覆盖全市城区的大学区34个,其中初中 13个,小学21个。(详见附表)
五、“大学区”管理
(一)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成立吉林市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施“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实施办”) 。“实施办”分设在四个城区教育局,由各区教育局主管局长任主任,具体负责大学区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区域“大学区”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发展规划、大学区行政例会等制度,对本区域“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召开大学区管理改革领导小组行政例会,并对“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举办经验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区内各校不断探索大学区管理新模式。
(二)实施学区长负责制。学区长对学区实施统一管理,建立校际交流带动帮扶机制。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制定大学区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大学区工作例会;平等议事,协调大学区内成员学校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大学区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等。
(三)实施学区机构岗位管理。每个学区设视导员(兼职)一名,学区长一名,副学区长若干名。视导员由各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担任,学区长由学区长学校校长担任;副学区长由学区长学校副校长和成员学校校长担任。每个学区设教学、德育、科研、培训、信息管理负责人各一名,分别由副学区长担任。
(四)建立学区机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学校校长会议,商议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和督促学区各项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定期向“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大学区”考核
实施“大学区”考核制度。建立过程性评估机制,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大学区管理改革深入开展。“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大学区改革工作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的重要内容。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月—2017年5月)。认真调研,精心谋划,明确目标,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吉林市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考核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各学区长学校根据学区情况,制定大学区工作方案,上报实施办。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大学区”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行“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20年8月)。全面启动并实施“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推进工作重点。各学区长学校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指导,边工作、边总结,及时修订各项评估指标。适时召开大学区现场推进会,交流推进经验。2017年底召开大学区实施研讨交流会,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大学区管理工作高质量科学运转。2018年春季学期,进一步总结推进工作经验,培树4—5个推进示范典型,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秋季起至本阶段结束,强化成果的推广,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完善大学区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总结并推进工作经验,继续扩大成果推广,努力提高优质教育覆盖面,表彰先进学区、学校和个人,实现大学区管理常态化,增强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水平,扩大管理效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八、工作措施
(一)全面统筹规划。要将推行“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对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进行深入调研,根据本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落实各项工作的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的实效性。
(二)优质师资共享。按照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吉林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指导意见》(吉教联字〔2014〕42号),结合我市实际,学区内优质师资(名校长,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市、区骨干教师及有特殊专业才能人员)应积极发挥带动辐射作用,采取跨校兼课、开放课堂、联合备课、共同教研、教学成果共享等不同方式实现“大学区”内人力资源的有效共享。尤其是优质资源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要有计划地到普通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任职和任教,使学区内校长和教师得到优化配置。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三)课程资源共享。课程资源包括国家课程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其中最重要的是指地方课、校本课、综合实践课资源,包含具有特色的教案、图书、课件、局域网资源、阶段题库等。要不断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立“大学区”信息化课程资源平台,将优质课程资源通过资源平台在学区内进行共享,学区内学校可以通过网上互动、网络培训、网上教学活动实现更加方便、快捷的资源共享。建立学区课程表,共同调度课程资源。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及教育资源库建设,确保大学区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得到共建共享。
(四)学校文化共享。充分发挥优质学校文化资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大学区”这个载体,将学区长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校风学风、学校文化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传递给其他学校,实现学校文化共享,全面带动“大学区”学校的发展,提高所有学校的文化软实力。
(五)创建教育品牌。“大学区”内每所学校应以创建优质教育品牌为抓手,关注学校的办学理念,发挥优势,彰显各自特色。在“大学区”体制下挖掘学校内在潜力,形成各自不同的学校品牌。将创建优质教育品牌与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养成教育、有效教学研究、家校教育整合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学校办学品位。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是全市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教育管理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工作,要切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以学区长学校为主力、学区内各成员学校互相配合的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格局。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分析学校现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及推行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学区要在学区长的带领下建立符合本学区实际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推进学区发展为中心,科学统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工作方案。学区内各校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从教师业务考核、教师工作量、教学计划安排等方面,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大学区工作顺利推进。每学期开学初,各学区要将推行大学区工作计划、活动时间表报“实施办”。把握推进方法,在推进改革工作实践过程中,要坚持形式统一与深度融合相结合,资源共享与壮大资源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局部突破相结合,促进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三)科学有效实施。要着眼教育发展规律、人才成长规律,有计划、按步骤、分层次地落实改革工作的阶段性目标;要围绕八个“统一”,突出重点,在统一组织备课、资源共享和教师交流方面寻求突破;要抓住改革的关键环节,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机制、体制,科学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大学区内各成员学校要加强“大学区管理制”专项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大学区相关文件、原始资料、活动记录和研究成果的存档工作。
(四)强化政策扶持。市、区教育部门要保证大学区工作经费,用于推进“大学区”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教学管理活动、教师培训、教师补助以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区”和教师进行奖励。建立学区内教师交流制度,对在交流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校长和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提拔重用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做好跟踪评估。加强对“大学区”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推动“大学区”工作的科学发展。要将“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工作作为年度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评价校长和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大学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及时宣传,营造“大学区”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由教育专家、学生家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中介督导团队,对“大学区”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教育资源共享运行等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大学区”之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吉林市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宋杰吉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枢成吉林市教育局副局长、调研员
钱大波吉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邵敏吉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立昌吉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张国慧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王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周玉萍市教育局财审处处长
高伟市教育局规划处处长
李锐市教育局师培处处长
孙彦市教育局党办主任
辛又吉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相清昌市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冯立君船营区教育局局长
单宝权昌邑区教育局局长
苗春红龙潭区教育局局长
张跃进丰满区教育局局长
张军高新区教育局局长
张向荣 经开区教育局局长
吉林市城区大学区设置及学校安排表
|
序号 |
城区 |
分类 |
学区长学校 |
大学区成员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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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营 |
初中 |
吉林市第五中学校 |
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吉林市第八中学校、船营区搜登站镇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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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中 |
吉林市第七中学校 |
吉林市第二十一中学校、吉林市第三十一中学校、船营区太平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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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中 |
吉林市第三十中学校 |
吉林市第二十五中学校、船营区大绥河镇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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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学 |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校 |
船营区第一小学校、船营区第十三小学校、船营区搜登站镇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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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学 |
船营区二十五小学校 |
船营区第九小学校、船营区松江实验小学校、船营区大绥河镇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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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学 |
船营区实验小学校 |
船营区第十四小学校、船营区第十七小学校、船营区越北镇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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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学 |
船营区第四小学校 |
船营区第二小学校、船营区第五小学校、船营区欢喜乡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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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学 |
船营区第十一小学校 |
船营区双语实验小学校、吉林市回族学校、船营区太平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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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昌邑 |
初中 |
吉林市第九中学校 |
昌邑区两家子满族乡中学校、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中学校、吉林市第十三中学校(初中部)、吉林市通潭实验学校(初中部)、吉化实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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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初中 |
吉林市第十八中学校 |
吉林市六十一中学校、吉林市第五十二中学、吉林市双吉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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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初中 |
吉林市汇文中学校 |
昌邑区第一实验中学校、昌邑区逸文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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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初中 |
吉林市博达中学校 |
吉林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昌邑区博海中学校、昌邑区左家镇中学校、昌邑区漂洋实验学校(初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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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学 |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校 |
吉林市通潭实验学校(小学部)、昌邑区艺术实验小学校、昌邑区汇文小学校、昌邑区漂洋实验学校(小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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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学 |
昌邑区第一实验小学校 |
昌邑区哈达小学校、昌邑区逸文实验小学校、昌邑区孤店子镇中心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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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学 |
昌邑区第二实验小学校 |
昌邑区东华小学校、昌邑区华强小学校、昌邑区桦皮厂镇中心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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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学 |
昌邑区第三实验小学校 |
昌邑区莲花小学校、昌邑区虹园小学校、昌邑区两家子满族乡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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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学 |
昌邑区通潭路小学校 |
昌邑区延安路小学校、昌邑区左家星火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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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小学 |
昌邑区中兴小学校 |
昌邑区亚泰小学校、昌邑区左家镇中心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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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学 |
昌邑区林荫路实验小学校 |
昌邑区迎宾路小学校、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中心小学校、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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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龙潭 |
初中 |
吉化第九中学校 |
龙潭区大口钦中学、龙潭区乌拉街满族中学、龙潭区缸窑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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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初中 |
吉化第六中学校 |
吉化第三中学校(初中部)、吉林市第三中学校、龙潭区杨木实验学校(初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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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初中 |
吉林市十六中学 |
龙潭区江机中学校、龙潭区金珠学校(初中部)、龙潭区江密峰中学、龙潭区江北实验学校(初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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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学 |
吉化第一实验小学校 |
龙潭区乌拉街镇满族镇中心小学、龙潭区大口钦满族镇中心学校、龙潭区缸窑镇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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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小学 |
龙潭区实验学校 |
龙潭区双语实验学校、龙潭区第二实验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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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小学 |
龙潭区江机第二小学校 |
龙潭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龙潭区东城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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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小学 |
吉化第六小学校 |
吉化第三小学校、龙潭区江密峰中心校、龙潭区金珠学校(小学部)、龙潭区江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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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小学 |
吉化第二小学校 |
吉化第九小学校、龙潭区杨木实验学校(小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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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丰满 |
初中 |
吉林市第二十九中学校 |
吉林市二十七中学校、吉林市第十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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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初中 |
丰满区实验中学校(初中部) |
丰满区育滨学校(初中部)、丰满区石井九年制实验学校(初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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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初中 |
吉林市松花江中学 |
丰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吉林市第二十六中学(初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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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小学 |
丰满区艺术实验小学校 |
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校、丰满区实验中学校(小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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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小学 |
丰满区英语实验小学校 |
江南乡中心小学校(含联小)、丰满区石井九年制实验学校(小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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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小学 |
丰满第一实验小学校 |
丰满区育滨学校(小学部)、旺起镇中心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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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小学 |
丰满第二实验小学校 |
丰满区第二小学校、丰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丰满区小白山乡中心小学校、吉林市第二十六中学校(小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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