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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大练兵大比武”暨星级教师评选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07/04 7.6k 阅读 123 点赞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6〕48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大练兵大比武”暨星级教师评选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暨星级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7月5日

吉林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

大比武”暨星级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全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暨星级教师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牢固树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2.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使全市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熟悉教育理论知识和精通业务技能,提高教育教学综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铸就一支素质硬、水平高、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3.全员参与。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都要积极参与,通过全员培训、市本级培训,以及各项教研活动,提高全体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4.比练结合。积极开展校级、县级、市级多层次多学科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以“练”为主,以“比”为促,通过竞赛和评比,激发全体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和训练的主动性、积极性。

5.选树典型。本项评选活动要不断培树先进典型,总结各地各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挖掘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代表,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全市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推动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不断提高。

三、评选方法和比例

6. 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全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暨星级教师评选活动由市教育学院牵头负责,局人事处、师培处按职能组织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本地教师的训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来抓。

7.有序组织开展训练竞赛活动。市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比武竞赛活动,从2016年开始,市教育学院每年确定一个专题,指导各县(市)区和局直属学校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专题内容,组织指导所属学校开展全员性训练和竞赛活动,“教育教学技能一星级教师”由学校评选和命名,“教育教学技能二星级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评选和命名。局直属学校要按照专题内容,组织全体教师有序开展训练和竞赛,“教育教学技能一星、二星级教师”由学校评选和命名。

在二星级教师基础上,再依次评选出“教育教学技能三星、四星、五星级教师”, 三星、四星、五星级教师,由市教育局评选和命名。获得星级教师的记入吉林市“星级教师”档案库,三星、四星、五星级教师荣誉,有效期限为三年。连续两届获得五星级教师的,市教育局将命名为“吉林市功勋教师”,每三年对“功勋教师”进行命名,并终身享有此荣誉。

8.严格执行星级教师评选比例。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全体教师比例确定星级教师评选名额,“一星级教师”评选比例为学校任课教师的20%,“二星级教师”评选比例为县(市)区、学校任课教师的10%。“三星级教师”评选比例为全市任课教师的1%,“四星级教师”评选比例为全市任课教师的0.5%,“五星级教师”评选比例为全市任课教师的0.1%。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印发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60705/20160705074659_991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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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