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6〕27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表彰吉林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教育法治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与教育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广大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修养显著提高,依法治教进程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为表彰先进,培树典型,不断巩固普法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本着“严格标准、注重实绩,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历年考核,经过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和综合考察,吉林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授予永吉县教育局、吉林市第一中学校等68个单位“吉林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授予高艳霞、程丽等120名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吉林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好榜样,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干部教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顽强拼搏,真抓实干,继续着实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吉林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9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
吉林市教育系统“六五” 普法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68个)
永吉县教育局
舒兰市教育局
磐石市教育局
蛟河市教育局
桦甸市教育局
船营区教育局
昌邑区教育局
龙潭区教育局
丰满区教育局
吉林高新区教育局
吉林经开区教育局
吉林市第一中学校
吉林毓文中学
吉林市第十二中学校
吉林市朝鲜族中学校
吉林市实验中学校
吉林市第三中学校
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校
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
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校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校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校
吉化第一实验小学校
吉化第二小学校
吉化第九小学校
吉林女子学校
吉林工贸学校
吉林工业经济学校
吉林石化工程学校
永吉县第十二中学校
永吉县西阳镇九年制学校
永吉县北大湖镇中心学校
永吉县实验小学校
舒兰市第一中学校
舒兰市第六中学校
舒兰市第十七中学校
舒兰市白旗镇中心小学校
舒兰市朝阳镇中心小学校
舒兰市实验小学校
磐石市第四中学校
磐石市第二中学校
磐石市第二小学校
磐石市明城镇中心小学校
磐石市富太镇中心学校
蛟河市第一高级中学校
蛟河市第六中学校
蛟河市漂河镇九年制学校
蛟河市新站镇中心小学校
蛟河市实验小学校
桦甸市第四中学校
桦甸市第五中学校
桦甸市桦树林子学校
桦甸市城北小学校
桦甸市第一实验小学校
船营区第八中学校
船营区第五小学校
船营区实验小学校
船营区欢喜乡中心小学校
昌邑区第一实验小学校
昌邑区第三实验小学校
昌邑区通潭路小学校
昌邑区中兴小学校
龙潭区第十六中学校
龙潭区实验学校
丰满区实验中学校
丰满区艺术实验小学校
吉林松花江中学校
吉林经开区九年制学校
二、“先进个人”(共120名)
高艳霞李万福崔建国王占民隋克彦胡浩朱宏禹于洪王晶刘继秋刘晶波梁立国王玉英杨萍王静华代秀英武贵文田颖于立滨杨洪亮谢永环李亮夏光辉娄兴新闫凤芹于巧玲张连江王业卓李继业高俊录龚为民刘春娥董义瑜姜晓茹叶宏波杨柳成艳春李广银潘宏曲文辉高雪峰周建军苗春红吴英杰张娟于雷佟聆李军李冉王海燕吕艳梅郎宝刚孙学秋程哲程丽金学信李秀峰曾昭全景洪海 秦芳敏李华肖莉高玉和张文君于伟赵云刚李明之王少滨朱丹郭庆春解玉林姜成白秀荣李海波孙捷任清军吴英淑曹凤财张大伟苑红波张洪军唐华王立春田树胜姜鸿慧贾海梅兰芳薛克祥张国芳李广东张旭东徐佳白云涛赵洪霞公维忠于文波秦立新尹镇于婕朱艳秋邹欣董军英吴国辉孙其森刘强郑雁忠孙岩刘明姜永会刘道远黄少鹤崔亚冰张显有林山李鑫刘斌陈鹏王伟宏宁澍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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