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5〕91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建立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教育信息化工作,按照“加强统筹、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宋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枢成市教育局副局长、调研员
钱大波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伟民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张彦明市教育局党委常委、市第一中学校长
邵敏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伟国市教育局调研员
成 员:张建国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张艳秋市教育学院院长
曹友竹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国慧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钟凯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王晶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秦德恩局体卫艺处处长
王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宿艳梅局人事处处长
马立昌局财审处处长
高伟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李锐局师培处处长
高世臣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才永明 局学校安全处处长
孙彦局党办主任
祝颖局纪委副书记
齐林忠市招生办主任
朱晓东市教科所所长
张昱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
相清昌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市教育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由相清昌兼任。
二、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
按照“归口管理、统筹推进、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原则,建立统筹管理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一)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机制。
1、研究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教育信息化各项任务。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行吉林市数字校园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价等重大战略问题专项研究。建立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监测统计系统,及时掌握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发展规划处)
2、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机制,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牵头单位:督导室,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3、健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教育信息化财政专项投入。(牵头单位:财审处、法规处,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4、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吸引社会各方资金投入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的政策措施,推动地方探索允许学校使用公用经费购买信息化服务等相关政策,初步形成有利于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财审处、法规处、信息中心)
5、加大教育信息化工作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重大部署、重要政策和进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教育学院)
6、全面开展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转变的实践研究,为教育信息化推进提供科研、教研支撑。(责任单位:教育学院、教科所)
(二)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
7、改造校园基础网络。建设标准化校园网络,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接入光纤宽带网络,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无线全覆盖,支撑移动应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立数据中心容灾体系。(牵头单位: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财审处、发展规划处、装备中心)
(三)建设推广优质资源班班通。
8、制定符合我市特点的“班班通”建设标准,指导全市学校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应用水平,提高智慧教室的普及率。建设一批云录播教室,提升教室开放空间,使大多数家庭能利用“班班通”的优质资源进行在线学习。职业学校建设重点专业的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相融合。(牵头单位: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财审处、装备中心、教育学院)
9、组织搭建优质教育资源,为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资源服务,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广泛共享并能够持续更新。利用教育云共享平台,全面实现围绕课堂的优质教育资源应用全覆盖,并使所有教师具备利用网络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牵头单位:教育学院,配合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
10、推进“学在吉林”社区教育工程,建设吉林市全民学习网,增加终身学习信息化建设投入,打造吉林市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和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利用全民学习网络开展市民学习和中小学学生家长专题培训,建立终身学习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各类学习资源,不断拓展终身学习的服务功能,扩大终身学习的覆盖领域。(牵头单位:市广播电视大学,配合单位:职成处、财审处、信息中心)
(四)建设推广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11、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步伐,实现教师拥有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并开展教学与教研活动,学生和家长拥有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并开展自主学习活动,督促并指导教师开展网上研修活动,创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方式。(牵头单位: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学院)
(五)建设推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12、制定教育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和标准,建立“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资源建设与共享新机制。依托吉林市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与省、市资源平台实现对接,通过购买学科资源、开发特色资源、引导区域共享,探索有效的资源建设激励机制,实现资源积累、推广、共享和持续更新。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教育学院)
13、实施中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程,以教育云共享平台为依托,成立各学科资源评审小组,建立志愿者队伍,丰富本地化教育知识库内容。全面形成覆盖各类教育、功能完备、服务优良、具有本地特色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内一流水平的优质教育资源库。(牵头单位:教育学院,配合单位:人事处、信息中心)
(六)建设推广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14、建成服务性更强的吉林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教育管理、教师发展、学生学习和社会信息获取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市学校广泛使用教育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效率,满足精细化管理需求。设立教育网站群建设标准,学校完成网站标准化建设,各处室网站进行优化。推进学校体育艺术资源向社会开放信息化,对学校艺术、体育、卫生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牵头单位:信息中心,配合单位:体卫艺处)
15、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提高招生考试系统的信息化水平,加强考务指挥中心建设,加强保密室建设,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招生、入学等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完善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评卷、计算机考试网上录取工作。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三级联网,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的技防水平,总结成功模式,推广典型经验。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办公模式,实现文件流转、网络办公一站式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开展网上学习,不断提升党务管理和干部考核水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基教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安全处、局党办、招生办、信息中心)
(七)培养培训教育信息化师资人才。
16、建立一支学校专职信息化人员队伍,为学校信息化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每所学校配备1-2名信息化专职人员。(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17、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的能力逐步纳入教师资格认定体系。 (责任单位:人事处、师培处、法规处)
18、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专项培训。将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培训中小学教师,提升其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牵头单位:师培处,配合单位:信息中心、教育学院)
19、开展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开展名特优教师信息化能力专题培训并进行测评。(牵头单位:师培处,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20、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开设教育信息化相关应用课程,使学生掌握平台应用能力。(责任单位:教育学院)
(八)推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21、在中小学进行电子书包、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教学应用的实践探索,建设一批未来智慧教室。开展校园一卡通应用,探索一卡通延伸至其他社会服务中。试点并推广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3D模拟、游戏化学习等教育创新手段融合于教育教学当中,支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多元化学习方式。中小学实施以3D打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提高“双创”教育实效性,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环境实现全覆盖,职业学校仿真实训室等智能化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学院)
22、建成包含教育资源、教育管理、智慧校园和“双创”教育4个平台的教育云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探索构建师德师风网络评价机制,搭建网络评价平台、制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在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络,面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推行师德师风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师培处、局纪委、行风办、信息中心)
23、以建设微课资源与优课资源为重点,整合数字教育资源,形成与各学科门类相配套、动态实时更新的数字教育资源库。按照“平台+资源+服务”的模式,建成吉林市教育数字资源开发中心和“吉林市数字化学校”,汇聚覆盖各类教育的优质微课资源和优课资源。 (牵头单位:教育学院,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24、完善升级直录播“同步课堂”教室,创设能识别学习者特征、感知学习情景、提供合适学习资源与便利互动工具的智慧校园环境,建构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发展性评价和学习分析机制。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探索“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与创新意识。(牵头单位: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学院)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明确划分和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构及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统筹管理和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吉林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9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51229/20151229063202_488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