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5〕90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
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深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作为今后一定时期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抓手,认真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2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印发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深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吉林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要求,立足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首位。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全面落实德育课程教学内容,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建立3-5个有职教特色的德育实践基地。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交流会暨班主任工作论坛。
2、重视和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更加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等公共基础课程。
3、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充分挖掘和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于课程和教材体系,开发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学校要对校园文化进行系统设计,凝练体现现代职教理念、职业特质、学校特色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等,发挥其熏陶、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强化活动育人、文化育人,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文艺汇演、体育竞赛等活动。
5、重视培养学生职业精神。各学校要抓好实习实训等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开展大国工匠、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学校活动,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培育机制。
(二)加强专业调整和建设。
1、调整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市教育局统筹管理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宏观调控,制订《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调整优化方案》,优化专业布局和功能分工,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结构,防止专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
2、引导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各学校在全市统筹及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逐步撤销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相关专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各学校要建立由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相对接的原则,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3、建设示范专业。市教育局实施精品专业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各学校深化专业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用五年时间,建设40个中职市级精品专业,整体提升专业建设水平。2016年起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市中职学校专业剖析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
(三)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1、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市教育局鼓励和支持各学校申报中高职衔接试点。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的中职学校要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中职和高职相同或相近专业在人才培养上的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关系。充分发挥中职学校在培养技能型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和高职既相对独立又顺畅衔接的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格局,使学生获得相应的学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的学校要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中高职衔接专业的教学标准,安排好中高职衔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制定中职阶段课程标准,合理确定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形成既层次分明,又关联递进、衔接贯通的课程体系。加强与行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使课程和教材能够及时反映产业发展、技术革新和社会进步的要求。
(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1、促进校企协同育人。贯彻落实《吉林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若干规定》,健全校企育人的机制体制,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学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各学校要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学校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按照《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启动我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探索校企“联合招生、合作育人、定向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行学分制、分段制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不断丰富人才培养模式。
3、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进一步完善专业标准(或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主动接受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到相关专业教学中。推广运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课堂教学模式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各学校要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要以 “展示技能、促进教学、推进就业”为目标,积极推进技能大赛改革创新,持续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全面实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
(五)规范教学管理。
1、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文件,落实好《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落实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建立并完善教学工作检查视导制度,每学年开展一次全面的教学工作视导,并及时通报视导结果。各学校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职业学校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诊断并纠正教学失误,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
2、完善质量评价制度。制订《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和《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建立健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市教育局每年召开一次教学质量分析会,通报各校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组织各中职学校就如何提高教学质量进行交流。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年末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3、加强教材使用管理。完善教材选用制度,各学校应严格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同时也要积极开发、编写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教材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教材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市中职学校优秀校本教材评选。
(六)强化教学保障机制。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计划》,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制度。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企业实践等培训项目,积极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支持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兼职,落实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两个月的相关要求。出台《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学校引进和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修订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培养一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继续实施“职教大师”建设计划,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优秀教师团队。
2、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引导各学校开发一批优质的专业教学资源、网络课程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实现共享共用。广泛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中职教师的信息化素养和使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的能力。持续组织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3、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吉林市职业教育产业园区,重点建设一批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人员配备齐全、运行管理科学有效,集教学、科研、竞赛、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综合性、开放式的实习实训基地,有效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吸引企业通过提供设备、技术和投资入股等方式,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争取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生产车间、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资源,作为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市级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级示范校要在学校内部设立专门的教科研机构,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市级教育科研机构要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专项课题开展研究,要积极组织教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定期举办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按照确定的方向、思路和原则,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开发、教学制度、师资配备、设施条件等方面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学校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教学改革的各项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现代媒介作用,及时发布教学改革信息和教学改革成果,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教学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教学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教学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任务推进表
附件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任务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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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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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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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法治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建立3-5个有职教特色的德育实践基地。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交流会暨班主任工作论坛 |
市、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各校2016年2月底前完善《大纲》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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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对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没有开设历史课的学校增设历史课) |
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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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开设专题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
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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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对学校校园文化进行系统设计。凝练出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等内容。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文艺汇演、体育竞赛等活动 |
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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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抓好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学校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培育机制 |
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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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专业调整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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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照我市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结合我市职教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制订《吉林市调整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方案》,优化专业布局和功能分工 |
市、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 |
2016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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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
各中职学校 |
2016年6月底前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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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市级精品专业建设计划,建设40个适应需求、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示范专业,带动全市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
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2016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建设专业项目库建设,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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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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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积极开展中高职衔接,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获得相应的学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
市、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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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统筹安排开展我市中高职衔接试点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明确中职阶段课程的教学重点,推进课程综合化、模块化、项目化,形成既层次分明、又关联递进、衔接贯通的课程体系 |
市、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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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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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施《吉林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若干规定》,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指导机构,发挥其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作用 |
市、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各校要在2016年6月前完善行业专家指导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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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进一步完善职教集团章程,规范职教集团的日常运作,切实发挥职教集团作用。制订《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
市、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于2016年3月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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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教学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教学计划。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
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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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性教学。持续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积极参加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 |
市、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顶岗实习时间调整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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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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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进一步落实《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加强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市级中职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视导制度,及时发布视导结果。完善教学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教学巡查和听课制度 |
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2016年6月底完成各项制度建设,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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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研究制订《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质量检查,每年召开一次教学质量分析会,建立健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
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国家级示范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年底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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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同时也要积极开发应用性强的校本教材 |
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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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教学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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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组织实施教师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企业实践等培训项目。建立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引进和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和技术能手。修订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培养一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 |
市、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2016年6月前修订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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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举办好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 |
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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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依托我市职教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综合性、开放式的实习实训基地 |
市、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
2017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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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立健全市级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5所国家级示范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 |
市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各中职学校 |
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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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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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各校制定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表 |
各中职学校 |
2016年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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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各校要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教学改革的各项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 |
各中职学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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