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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2014/02/16 4.1k 阅读 308 点赞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4〕7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吉教联字〔2013〕50号)转发给你们,望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继续推进吉林省“健康教育四年促进计划”,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专家巡讲进校园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并完善学校健康教育巡讲专家队伍。广泛培养和吸收全市热爱学生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医生,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工作,吉林市教育局和卫生局将择优选聘部分人员组建吉林市学校健康教育专家库,明确工作任务,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专家巡讲进校园活动。
二、不断拓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针对全市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大力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倡导形成健康心理、健康行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健康素质水平。并以学校为单位向家长和学生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单等直观的图片或物品等形式增强讲座内容的趣味性,确保巡讲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争取筹措资金,保障经费使用,确保健康教育工作常态运行。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授课地点及听课学员。要做好与巡讲专家的衔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提前向学生及家长公布讲座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动员学生家长踊跃参加,认真做好巡讲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组织落实工作,并做好资料统计留存。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卫生局
 2014年2月17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印发

文件
吉 林 省 教 育 厅 

吉 林 省 卫 生 厅
吉教联字〔2013〕50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
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县区,各高等学校,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要求,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厅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共同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作为我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指导性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本地本校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卫生厅
                           2013年10月25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10月25日印发


附件: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教育行政部门指标部分(2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1.组织管理
( 16分)
1.1领导小组
(3分)
1.1.1成立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职责明确。
1
成立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职责明确且落实到位得
1分。未成立不得分,无职责不得分,没有履行职责
不得分。
查阅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职责、会议记录、照片等
1.1.2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
没有专(兼)职人员为不合格
查阅相关文件、人员分工及职责,工作记录等
1.1.3不定期召开1—2次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会议
1
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每学期召开2次会议得0.5分,一次得0.1分。分管处(科)室每学期召开2次会议得0.5分,一次得0.1分。
查阅会议记录、照片、会议纪要及参会人员名单等
1.1.4考核与评估制度
1
有制度且内容完整得1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查阅制度等
1.2规划、方案及规范制定
(4分)
1.2.1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包括机构建设、人员岗位、技术服务和信息系统等内容。
1
内容完整得0.4分,不完整得0.1分;组织实施得0.6分,没有组织实施不得分。
查阅规范等文件
1.2.2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划
1
有规划且内容完整得0.5分,不完整得0.1分;组织实施得0.5分,没有组织实施不得分。
查阅规划及相关文件等资料
1.2.3制定实施方案,包括内容、形式、日常监管督导等内容。
1
内容完整且组织实施得1分;实施但内容不完整得0.1分。无监管督导不得分,无实施不得分。
查阅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1.2.4制定考核方案
1
考核方法,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应用等内容完整得1分,每缺少一项不得分。
查阅绩效考核方案或相关文件
1.3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覆盖率
(2分)
1.3.1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覆盖率达100%
2
覆盖率达到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随机抽查10所学校现场查看
1.4人员培训
(4分)
1.4.1组织培训中小学校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2
组织实施培训得2分,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簿、照片等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培训覆盖率没有达到100%不得分。
查阅培训计划、通知、课件、人员名单及照片等
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1.4.2中小学校健康教育专(兼)
职人员熟悉掌握规范、规划及方案等相关内容
2
掌握得2分;否则不得分。
随机访谈中小学校健康教
育专(兼)职人员10人。
1.5督导考核
(3分)
1.5.1组织实施日常督导,每学期至少2次。
1.5
督导2次得1.5分,缺少1次不得分。通知、督导记录、反馈(主要包括存在问题及建议)、通报及照片等每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通知、督导记录、通报照片等
1.5.2组织实施考核
1.5
每学期考核1次得1.5分。通知、问题反馈及整改、公示、结果应用等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通知、通报、公示等
2.经 费
2.1经 费
2.1.1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且经费落实到位。主要包括:设备、宣传及日常工作等。
※
没有纳入、缺项且经费落实不到位为不合格。
查看资料
3.政策开发
(4分)
3.1工作落实的相关政策
(2分)
3.1.1制定并组织实施有益于落实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
2
出台2项以上得2分,1项得0.5分;没有不得分。
查阅法规、政策文件等原件
3.2学生健康的相关政策
(2分)
3.2.1制定并组织实施有益于城乡学生健康的相关政策。
2
出台2项以上得2分,1项得0.5分;没有不得分
查阅法规、政策文件等原件
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中小学校指标部分(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1.组织管理
(15分)
1.1成立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2分)
1.1.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1
成立领导小组且职责明确得1分;成立领导小组职责不明确或没成立不得分。
查阅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等资料
1.1.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查看工作制度
1.2工作会议
(3分)
1.2.1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有措施,有会议记录。
3
召开2次且有措施、有记录得3分,召开1次且有措施、有记录得1分。没召开或召开无记录、无措施不得分。
查看会议文字、图片等资料
1.3奖惩制度
(4分)
1.3.1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
※
没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为不合格
查阅目标责任书
1.3.2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师年终评比及职称评聘中,实行优奖劣罚制度。
4
有得4分;没有不得分。
查看相关文字资料
1.4建立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
(2分)
1.4.1成立由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及班主任组成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网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2
有且发挥网络作用得2分。有但没有发挥网络作用不得分;没有建立网络不得分。
查看文字资料
1.5档案管理
(4分)
1.5.1档案目录清晰、内容完整、装订规范,电子版可查阅。
1
缺少其中一项不得分。
查阅纸质及电子文字资料
1.5.2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记录、总结、评价。
1
缺少其中一项不得分。
查阅纸质及电子文字资料
1.5.3常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知识培训、模拟演练及宣传
1
缺少其中一项不得分。
查阅纸质及电子文字资料
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资料等。
1.5.4控烟组织机构、计划、制度、措施及宣传资料等
1
缺少其中一项不得分。
查阅纸质及电子文字资料
2.人员、设备及经费
(20分)
2.1人员
( 10分)
2.1.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应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600名学生以下非寄宿制学校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应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教师资格证书。且聘任职称与评定职称相符。
※
没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教师资格证书,且聘任职称与评定职称不一致为不合格。
查阅有关文件、证书原件等资料。
2.1.2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省级以上或本级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培训1—2次。
10
每年参加培训2次得10分,1次得5分。没参加培训不得分。
查阅培训通知、课件、人员名单及照片等有关资料
2.2设备
( 10分)
2.2.1配有计算机、照相机、录像机、投影仪、复印机等满足工作需的相关设备
3
缺少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查阅设备登记表及现场查看实物
2.2.2配备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室
3
配备得3分;没有不得分。
查看现场
2.2.3设置可更换式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栏)
4
设置得4分;没有不得分。
查看现场
2.3经费
2.3.1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且落实到位。包括:设备、宣传及日常工作等。
※
没有纳入或不落实到位、缺项为不合格。
查看资料
3.开设健康教育课
(35分)
3.1开课情况
(10分)
3.1.1开课率达100%
10
开课率达到100%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课表并抽查10个班级现场实地检查
3.2教学条件
(15分)
3.2.1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每周安排0.5课时,隔周1课时
※
没有纳入教学计划或没有隔周1课时为不合格。
查阅课表并抽查10个班级现场实地检查
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健康教育课。
3.2.2健康教育教材
8
有教材得8分;没有教材不得分。
查看教材实物
3.2.3必备教具配备率达100%
7
配备率达100%得7分;没有达到不得分。
查看教具实物
3.3教学管理
 (15分)
3.3.1教学计划完整;教学进度、
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一致。
5
教学计划完整,且与进度、内容一致得5分;否
则不得分。
查阅教学计划、教案、课
表等
3.3.2教案要包括课时、课题、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具、教学内容及过程、教学小结等内容;书写要做到无概念错误、整洁、简练。
5
教案符合11项内容得5分;每缺少一项不得分。
查阅教案实物及现场考核
3.3.3授课教师要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教师资格证书。授课教师平均每人每学年应接受1 2 0小时以上的培训。培训形式可以为:培训班、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教学交流、观摩课等形式。
5
两证都有得3分,缺少其中一证得1分。平均每人每学年接受1 2 0小时以上培训得2分,否则不得分。
查阅证书原件、通知、照片等资料。
4.健康教育传播与干预活动
(20分)
4.1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栏)
(6分)
4.1.1设置至少2块以上可以更换版面且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的规范宣传橱窗(栏);并设置在楼外、大厅、走廊及食堂等明显处。
3
无健康教育橱窗(栏)不得分。符合所有内容要求得3分;不符合其中一项内容不得分。
现场查看
4.1.2每学期更换不少于6次。内容要包括《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健康教育基本内容。
3
更换6次以上得3分;每缺少一次不得分。
查看档案资料、现场实地考察
4.2学生手抄报
(3分)
4.2.1学生自采自编自创手抄报每月一期。
2
每月一期得2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手抄报实物、随机抽查10份询问学生。
4.2.2内容包括《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健康教育有关内容。
1
包括得1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手抄报实物
4.3致学生家长一封信(2分)
4.3.1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发放1—2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1
发放2封得1分,发放1封得0.5分。不发放不得分。
查看《一封信》实物、随机抽查10份询问家长。


吉林省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4.3.2内容包括《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健康教育有关内容。
1
包括得1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实物
4.4专题讲座
(知识竞赛等)
(3分)
4.4.1每学期举办1—2次以专题
讲座或知识竞赛等形式的大型健
康教育传播活动。
2
举办2次得2分;举办1次得0.5分;不举办不得分。
查看文字及图片等资料
4.4.2内容包括《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健康教育有关内容。
1
包括得1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文字及图片等资料
4.5班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等)
(3分)
4.5.1每月举办1—2次以班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等形式的健康教育传播活动。
2
举办2次得2分,举办1次得0.5分。不举办不得分。
查看文字及图片等资料
4.5.2内容包括《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健康教育有关内容。
1
包括得1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文字及图片等资料
4.6突发公共事件模拟演练
(3分)
4.6.1每学期举办1—2次突发公共事件模拟演练。
2
举办2次得2分,举办1次得0.5分。不举办不得分。
查看文字及图片等资料
4.6.2内容包括《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突发公共事件等有关内容。
1
包括得1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文字及图片等资料
5.健康教育效果评估
(10分)
5.1健康教育覆盖率(3分)
5.5.1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3
达到100%得3分;没达到不得分。
随机抽查20名学生现场考核。
5.2健康知识知晓率(3分)
5.5.2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
3
不低于90%得3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20名学生现场考核。
5.3健康行为形成率(4分)
5.5.3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0%
4
不低于80%得4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20名学生现场考核。
说明:1、此“标准”指标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指标分值20分;学校指标分值80分。
2、此“标准”中健康教育课考核指标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学校、职业中学应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3、所有考核指标中,“学生”均指中、小学生。
4、否决项目指标不设分值,分值栏标符号“※”。该项目不符合要求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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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