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4〕6号
关于加强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组织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建设情况的通报》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我市调整了吉林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吉林市教育信息化办设置(现设置在吉林市教育信息中心),明确了市教育信息化办的职责和任务,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规划制定、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标准化体系建设、评估审查督导规划方案实施、骨干示范区建设、政策宣传及人员培训等等。建立起由吉林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市教育信息化办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制。
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部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确实存在着职能部门不明确,信息化办职责和任务不明晰,统筹缺乏力度,严重影响了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整体推进。为保障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现就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建设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务必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归口统筹负责,职能处室(信息化办)要机构明确、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统筹有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地方要迅速整改,务必认真研究,落实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或部门),特别是要真正赋予信息化办相对应的工作管理职能,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月报工作。为保证月报数据及时准确,省教育厅开发了教育信息化月报系统,从2月份开始信息化月报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网上逐级审核。月报系统填报说明和培训视频等资料发布在吉林市教育信息网“教育信息化”栏目,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做好月报系统的填报工作,保证每月20日前报送,经市教育信息化办审核后报送省教育信息化办,县(市)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务必做到组织得力、责任到人、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三、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工作。2014—2015年,“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工作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应在学校宽带建设、校园网建设、班级多媒体建设、录播教室建设、任课教师电脑配备方面给予资金倾斜,并联合企业协同推进。要全面开展“网络空间人人通”建设工作,加快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部署。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良性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行试点,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四、自2014年起,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对因组织管理不到位影响工作的、月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视情采取相关措施。市教育局也将“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市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书),并开展对县(市)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信息化方面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在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学校给予政策扶持,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视情采取相关措施。
市教育信息化办联系人:张树微,0432-62051865,18744230007;董宝成,0432-62076689,13844238880。
吉林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3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