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文件通知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吉林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4/01/02 1.2k 阅读 498 点赞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4〕5号
关于印发《2014年吉林市职业与成人教育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14年吉林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4年1月3日
2014年吉林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4年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立完善现代职教体系为目标,以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校企融合”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推进“职教园区”建设为突破,加强_规范化管理,打造办学特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力。
二、工作目标
启动“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计划。改善办学条件,打造优质资源,增强办学实力。
——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完成3个职教集团的建设计划。实施中高职衔接与贯通,确定5所学校为中高职衔接试点校。
——推进示范校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所国家级示范校验收合格,抢抓省级示范校评估机遇,打造一批省级示范校。
——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促进数字化、现代化校园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强化专业立校的特色发展。围绕地方支柱和优势产业,优化专业结构,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特色专业。
——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创新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师德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实践,完善校本培训机制,提升教师实践能力,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职业学校科学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职业学校科学管理机制,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能力,树立5所学校规范化管理典型。
——深化课程改革。建立规范的专业设置管理机制,按照专业设置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和创新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产业的紧密对接,逐步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的“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增强职业学校吸引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宣传力度,确保招生任务完成。
——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制定“两个推进”计划,推进社区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培训,开展多样化的成人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成人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服务能力。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办学条件。
1、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职教园区建设的总体部署,采取“建设与发展同步规划”的措施,一手抓园区建设的落实,一手抓进园学校的特色发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职教园区建设方案,启动“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计划,实现职教园区的优质和特色建设,促进全市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
2、推进示范校建设。采取“重点建设,重点推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一校一策”建设规划,做好国家级示范校迎国检的同时,加大省级示范校创建力度,制定“省级示范校创建计划”,打造一批有实力、有特色、有质量的省级示范校。
3、加强教育教学软件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办学和教学行为。召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现场会,促进职业学校各项管理水平的提升。
4、稳定职业教育规模。创新中职招生工作机制,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招生力度,切实推进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高职业学校就业质量,形成以“出口畅”带动“入口旺”的良性循环,确保全市职业教育的建设、规模、质量、效益同步发展。
(二)推进校企合作,完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
1、促进校企合作机制的创新。实施政策保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校企合作”相关政策。在一批企业中建立职业学校顶岗实训基地和教师培训基地,发挥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作用,推进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
2、加强职教集团建设。围绕地方支柱和优势产业建设和发展的需求,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目标,深化校企合作,推进通信、卫生、农业等职教集团成立,探索校企融合集团化办学新模式。
3、加快建立中高职人才培养体系衔接机制。确定一批中高职衔接试点专业,以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为切入点,确定5所中高职衔接试点学校,成立中高职衔接专业和课程建设研究机构,制订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合理确定中职和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与规格,系统设计专业、课程和教材,实现中高职有目标、有质量的衔接与贯通。
4、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意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加强职业学校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和完善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召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工作会议,树立实习、实训工作先进典型。
(三)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专业强校。
1、着力打造职业学校特色专业。根据我市“十大功能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坚持“专业立校,专业强校”理念的创新,采取“一手抓调整,一手抓建设”的措施,培育建设一批市内一流、省内领先、国内有影响的,能引领促进行业产业发展的示范性特色专业,增强职业学校核心竞争力。
2、加强专业建设管理。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的要求,制定《关于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规定》,加强专业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举办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论证会,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3、推动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建设,探索开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专业,发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等功能,扩大职教中心办学规模,增强办学活力。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完善《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体系》,重点抓好职业学校的特色德育和学生行为规范教育,针对专业和生源特点,指导各职业学校制定各具特色的德育方略,组织开展特色德育评比和德育工作评估活动,增强德育实效。
2、深化课程改革。根据行业企业发展和用人需求,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服务终身发展为目标,贴近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培树一批典型,推广典型经验,建立适应经济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课程建设机制。
3、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深入落实《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强化实践教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建设评比活动。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促进教师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网络空间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推动学校教学和管理方式深刻变革。组织开发示范课件,稳步扩大信息化教学范围,推动数字化校园建设。
5、提升大赛水平。落实《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大力推进各县市和各职业学校全面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努力实现“专业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把各级技能竞赛成绩作为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举办“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企业杯’技能大赛暨‘技能月’系列活动”,搭建专业教研、教师培训、企业人才招聘洽谈等平台,以技能大赛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建设。组织开展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届师德模范评选和颁奖活动,召开师德模范报告会,弘扬职业学校教师美德,促进教师队伍整体德育素养的提高。
2、加强教师培训。以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计划》,在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校本培训,指导学校认真制定校本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档案,加强教师培训的规范化管理。
3、加强“职教大师”队伍建设。制定《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大师”培养计划》,完善《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大师”评选标准》,打造一批“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职业教育大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六)加强成人教育,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1、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在全市19所“市级重点乡(镇)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其他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达到广覆盖,强重点,提高广大农民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2、大力开展技能性扫盲培训。坚持以文化学习为基础,以提高学员技术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核心,以增强其适应现代社会能力为着眼点,把“脱盲”与“脱贫”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办班或分散教学的形式,采取技术培训带动,法规解读促动,寓教于乐推动等方法,切实开展扫盲教学活动。
3、深化社区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设施条件,加强队伍建设,研讨资源共享的方法和途径,确保社区教育质量的提升,推进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建设。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印发
""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soft/140103/53-1401031F938.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