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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 助力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 吉林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吉林市公安局服务企业18条措施》

2023/04/17 1.4w 阅读 326 点赞
  为服务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年初以来,吉林市公安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安机关工作职能,科学谋划、高位推进、挂图督战、抢抓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制定出台了《吉林市公安局服务企业18条措施》,全力为吉林市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优化公安审批服务。整合治安、交巡警、网安、禁毒6个警种等26项市级服务事项,在市政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实现“一窗通办” 。

  二、为人才提供政策便利。制定重点企业高端人才“服务手册”和“操作流程”,在申请办理车驾管、出入境等业务时,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优先办理、“一对一”办理等高效服务。

  三、开通人才、企业员工落户直通车。主动上门对接省内各大高校和企业,定期深入高校和企业发放《落户意愿统计表》,联合高校、企业核实信息后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和企业员工办理落户手续。

  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申领居住证绿色通道。上门汇总有办理居住证需求的企业员工信息,根据企业统一提供的工资流水、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及时为在本地企业务工满半年的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制发居住证。符合暂住人口登记满半年条件的,实行电话预约办证或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制证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五、在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外国人给予签证便利。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及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学历或者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同时申请。

  六、设立办事服务指南。对派出所户籍窗口不能办理的公安机关其他政务服务类业务,在派出所窗口提供办事服务指南,明确办理程序、手续材料和咨询热线,主动帮助企业和群众对接相关部门,协助办理公安业务。

  七、延长车管所服务时间。吉林市车辆管理所工作日提前半小时上班、延迟1个小时下班,午休和休息日设立专门窗口,实行随到随办理、一次办结。县级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窗口单位参照实行。

  八、加强企业周边安全管理。结合企业需求和交通管理实际,在企业门前增设交通信号灯和行人过街等交通安全设施;在通行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加强周边道路交通指挥疏导,提升通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

  九、对重点交通运输项目提供护送保障。对企业长距离、长时间运输特种设备、精密仪器、超大件物品的,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门帮助规划行车路线,加强沿途通行保障,必要时组织警力护送。

  十、开辟重点企业交管服务绿色通道。为生产、物流运输等企业或涉及政府重点工程、重大民生事项等单位开辟牌证业务“直办通道”,实现特事特办;为出租、客运企业车辆登记提供“上门查验”服务,实现急事急办;为有集中处理交通违法需求企业提供预约服务,实现专人专办。

  十一、建立警企线上联系制度。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优势,由派出所建立警企联系微信群,与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全面建立联系,收集汇总问题诉求逐级上报,发布预警通报、案例分析、法律法规、便民利企措施日常安全防范常识等。

  十二、定期召开 “研讨交流会”。每季度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召开一次“研讨交流会”,由服务企业专班负责人通报前一阶段营商环境工作和企业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提出反馈意见并对公安机关工作结果进行评议,邀请存在久托不决问题的企业和主责部门见面协商,实现联动服务,提升为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三、强化涉企网络安全。对涉企舆情进行7×24小时监测,及时发现、上报、处置负面舆情及有害信息。

  十四、组织企业及周边安全防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密企业周边巡逻防控,有条件的派出所要在企业集中区域(园区)设立警务室,提供近距离安全和服务保障。常态开展110重复警情治理和普法宣传,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

  十五、开展涉企反诈宣传治理预警防范。通过“警媒联手”、“警企联手”、“反诈专题短片制作”、“反诈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政务微信号、反诈公众号、视频号推广”等渠道,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体系,切实提升企业防骗意识和反诈能力。

  十六、涉企警情“一警双派”快处机制。情指中心将警情派给属地公安机关的同时,推送给市局服企专班,对处警单位双向监督,做到“限时办理、及时反馈、监督评价” 。

  十七、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对企业反映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黑恶势力常惯实施的7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线索,一经发现具有黑恶犯罪嫌疑的,组织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严肃惩处。

  十八、涉企案件全流程执法监督。依托12389举报平台和服务企业电话专线62409313,第一时间受理核查、第一时间规范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答复。对企业和企业家反映的重大问题,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对违反“十个严禁”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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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