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5/12/02 1.4w 阅读 449 点赞

经查,吉林市古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吉林市长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万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江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同立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聚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北方澳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诚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经济开发区中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誉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运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人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瑞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路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吉林市鹏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吉林市立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16家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其已失去法律效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公示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至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日         




(初审:邱望伟  复审:邱望伟  终审:郭俊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