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单位:
为加强应急抢险救灾能力建设,保障应急工程及时高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吉林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吉市政办发〔2023〕2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开增补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请各企业单位积极参加报名。
附件:关于公开增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等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的通告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关于公开增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等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的通告
各建筑施工单位:
为加强应急抢险救灾能力建设,保障应急工程及时高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吉林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吉市政办发〔2023〕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开增补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事宜通告如下:
一、增补招募范围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铁路工程类的建筑施工单位。
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名队伍在本市具备应急快速响应与现场保障能力,具有抢险救灾经验优先。
2.具备应急抢险救灾专业技术力量、人员与装备,能够保障应急处置及时性、专业性。
3.严格遵守政府及抢险救灾指挥机构部署,服从行管部门统一安排、调度与指挥。
(二)专业条件
1.房屋建筑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工程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铁路工程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具备与抢险工程相匹配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及物资储备,能够独立完成抢险作业与自我保障。能够满足应急状态下快速动员和连续作业的需求。
3.2022年至2024年度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中无“不合格”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住建领域黑名单,信用状况正常。
4.承诺按要求参加应急抢险演练,建立备勤与演练制度。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自愿原则,企业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并申报附件2、附件3、附件4材料。申报表及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四、报名要求
(一)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8:30分至下午16:30分,除周六、周日)
(二)地点: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邑区松江东路7号)建管处(507室)。联系人:孙爱成,联系电话:0432-69980063。
五、审核方式
(一)由住建局相关处室(单位)分别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主要审查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状况、技术指标、物资储备指标等内容。
(二)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1.关于增补房建和市政工程类等建筑施工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报送材料
2.吉林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申请表
3.吉林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自有机械设备配置表
4.吉林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专家推荐表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初审初校:周慧复审复校:孙爱成终审终校:褚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