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函〔2021〕718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7月1日之前在我市办理施工劳务备案,但未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劳务企业开展了备案核查工作。于2026年1月21日在官方网站公示核查结果,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不合格18户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限,现整改期限已过,仍有5户企业未提交合格整改材料。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5户施工劳务企业取消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施工劳务备案企业名单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初审初校:周慧复审复校:孙爱成终审终校:褚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