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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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全省8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有48个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督察发现,部分园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排放高浓度废水严重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吉林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吉林船营经济开发区等3个省级开发区的近万吨工业污水,依托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受高浓度工业废水影响,该厂2021年上半年进水COD平均浓度为530毫克/升,日均峰值达到1000毫克/升以上,远超设计进水COD浓度350毫克/升以下的标准。对该厂收水管网部分点位抽测发现,COD浓度最高达6410毫克/升。因进水浓度严重超标,该厂不得不减少处理水量以保证出水达标,大量高浓度污水未经处理经小沙河汇入松花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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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2022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企业排查和评估,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七家子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扩建工程及新建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进水管网雨污分流,解决雨污合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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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一)2022年6底前,市住建局督促各县(市)区对工业园区中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对符合污水接入市政管网要求的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限期退出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二)2022年6月底前,市住建局完成七家子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情况探查。逐年制定年度管网改造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持续推进,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三)2022年6月底前,市住建局完成七家子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立项和前期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23年6月底前,完成新建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立项和前期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逐年制定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扩建、新建污水处理项目验收并实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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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一)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业废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8号)要求,由市住建局牵头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吉林市工业企业废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已形成排查评估报告上报至省住建厅。 (二)2023年完成七家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探查。已制定年度“十四五”排水管网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吉林市城区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58.3公里(计划279.5公里),其中新建63.2公里、雨污合流改造49.3公里、老旧管网改造245.8公里,超额完成建设任务,雨污合流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管网功能显著提升。 (三)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三期于2022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23年10月30日建成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天。吉林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2月11日开工建设,2025年10月31日建成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天。 |
初审初校:刘姜杉 复审复校:曲楠 终审终校: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