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实施细则》、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和《吉林市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分配方案》,经各供热企业申报、市区初审、省级专家复审等程序,最终确定我市符合支持范围、支持条件的供热经营企业23家,其中城市供热经营企业15家,乡镇供热经营企业8家。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区供热企业:
1.中节能(吉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99.26万元;
2.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322.27万元;
3.吉林市松花江热力有限公司18.47万元;
4.吉林市龙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0.35万元;
5.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216.93万元;
6.吉林市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73万元;
7.吉林市瀚星供热公司64.05万元;
8.吉林市广烨热力有限公司14.10万元;
9.吉林市九新热力有限公司9.48万元;
10.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热电厂热力公司35.11万元;
11.吉林市丰电供热有限公司8.23万元;
12.吉林鑫瑞供热服务有限公司1.54万元;
13.吉林市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43.10万元;
14.吉林市全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0.81万元;
15.吉林市天贺供热有限公司1.47万元。
二、乡镇供热企业:
1.吉林市金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48万元;
2.吉林市茗展物业公司3.52万元;
3.吉林市润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45万元;
4.吉林市新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0.81万元;
5.吉林市翌博热力有限公司8.75万元;
6.永吉县安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69万元;
7.吉林市泓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70万元;
8.吉林市金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7万元。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四、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拟奖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市住建局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个人需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宝山
联系电话:0432-69985055
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7号
电子邮箱:jlsgongreban@163.com。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
初审初校:张宝山复审复校:吴迪终审终校: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