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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吉林市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分配情况的公示

2025/11/17 1.7w 阅读 59 点赞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实施细则》、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和《吉林市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分配方案》,经各供热企业申报、市区初审、省级专家复审等程序,最终确定我市符合支持范围、支持条件的供热经营企业23家,其中城市供热经营企业15家,乡镇供热经营企业8家。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区供热企业:

1.中节能(吉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99.26万元;

2.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322.27万元;

3.吉林市松花江热力有限公司18.47万元;

4.吉林市龙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0.35万元;

5.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216.93万元;

6.吉林市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73万元;

7.吉林市瀚星供热公司64.05万元;

8.吉林市广烨热力有限公司14.10万元;

9.吉林市九新热力有限公司9.48万元;

10.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热电厂热力公司35.11万元;

11.吉林市丰电供热有限公司8.23万元;

12.吉林鑫瑞供热服务有限公司1.54万元;

13.吉林市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43.10万元;

14.吉林市全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0.81万元;

15.吉林市天贺供热有限公司1.47万元。

二、乡镇供热企业:

1.吉林市金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48万元;

2.吉林市茗展物业公司3.52万元;

3.吉林市润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45万元;

4.吉林市新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0.81万元;

5.吉林市翌博热力有限公司8.75万元;

6.永吉县安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69万元;

7.吉林市泓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70万元;

8.吉林市金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7万元。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四、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拟奖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市住建局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个人需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宝山

联系电话:0432-69985055

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7号

电子邮箱:jlsgongreban@163.com。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

初审初校:张宝山复审复校:吴迪终审终校:刘铁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