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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销号确认表

2025/11/14 3.0k 阅读 88 点赞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1113

整改任务

散煤治理推进不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指出“散煤治理滞后”问题。督察发现,吉林市及部分县(市)区虽然建立了散煤治理协作推进机制,但作用发挥有限。磐石市、舒兰市、永吉县、昌邑区、龙潭区、船营区、经开区尚未建立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散煤治理工作整改任务分属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治理合力。同时,吉林市散煤治理中还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在蛟河市现场检查发现,散煤销售点存在露天堆放无苫盖、露天筛分粉碎煤矸石,煤尘污染严重。除吉林市本级外,永吉县、磐石市、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均未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整改目标

推进清洁取暖项目、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散煤使用量进一步减少。

整改措施

市住建局按照行业指导的原则,督促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散煤取暖治理台账,统计全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数量、面积、用量情况;2025年12月底前,通过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和实施,对各地利用散煤和分散式生物质取暖的居民,采用分散式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加专用炉具替代和实施“一城一网”集中供热项目,逐步减少散煤使用量。

整改完成情况

压实主体责任县(市)区、开发区是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与责任主体,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优先改造散煤取暖用户。将城区和县城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定期调度制度督导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城区和县城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明确技术路线,印发《吉林市2024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以“煤改电”或“煤改生物质”为主要改造方式。并结合《2022-2024年度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指导手册试行版》组织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确保选用能效高、质量优的清洁取暖设备,保障改造效果。

建立完善台账,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在推进分散清洁取暖改造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改造台账。市住建局收集全市城区和县城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台账并装订成册,同时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情况调度统计工作

加快项目实施市住建局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深入现场实地调研79次、下发工作提示函及通知6次截至目前一是实施吉林市建华供热有限公司所辖供热区域供热并网移交项目,项目于2024年开工建设,投资1400万元,新建加压泵站1个,改造供热站13个,涉及供热面积约83万平方米,居民 8269户。2024年10月18日正式并网并投入使用,替代散煤约2万吨;二是完成城区和县城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11566,完成率100.8%;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初审初校:张宝山复审复校:吴迪终审终校:刘铁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