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住建函〔2024〕161号
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4〕275号)和吉林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4年吉林市本级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市住建发〔2024〕79号)文件,省财政厅拨付我市城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需我市配套补助资金1250元/户×24户=30000元,共计43万元,按照各区改造计划户数分配:船营区10.75万元,昌邑区25.0834万元,龙潭区3.5833万元,中新食品区3.5833万元。
现恳请市财政局同意本次补助资金按以上方案分配并拨付。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郭云和,联系电话:6998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