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黑臭水体再排查结果的公示

2024/06/16 1.2w 阅读 223 点赞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再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建联发[2024]14号)要求,我市组织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政府对县级城市建成区的19个水体进行了现场排查和水质检测,并由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吉林市水利局进行了复核。根据现场排查和水质检测结果,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黑臭水体的判定标准,排查结果判定为我市县级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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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