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七)销号确认表

2023/12/20 7.4k 阅读 486 点赞

填报单位(盖章):时间:12月 20日

整改任务

VOCs管控和扬尘治理不到位。督察发现,部分石化行业未按照要求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扬尘治理亟待加强,吉林市、白城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为45.6%、53%,未达到国家规定的70%目标要求。抽查发现,长春、延边等市州多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有欠缺,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

VOCs管控和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

(一)市住建局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考核工作,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作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施工监管全过程。

(二)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管辖范围,按照《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进出车辆冲洗、裸露场地和堆放物料苫盖等防治措施,加强监管、严格审查,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坚决不准许开(复)工。

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住建局按照《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市场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暨房屋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局属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从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管理、项目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成绩作为年度施工标准化考核、市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比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的依据。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作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施工监管全过程。

(二)市住建局4月份制定并下发《吉林市2023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进出车辆冲洗、裸露场地和堆放物料苫盖等防治措施,对今年42个开复工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综合整治、严格查处,不存在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方面等问题。全市已基本实现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21日-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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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