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市人社局局长刘靖主持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她强调,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疫情形势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珲春口岸开放后,我省输入性疫情传播风险加剧,珲春市已出现多起本土疫情,部分地区已升为中风险地区,多地划为封控区,我市也已出现确诊病例,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升级刻不容缓。
刘靖局长要求,全局上下要全面加大人员排查力度、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出纰漏。
刘靖局长强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克服麻痹思想,绷紧疫情防控之弦,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当前,江苏、内蒙古、广西、广东、武汉、成都、黑龙江、珲春等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疫情形势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珲春口岸开放后,我省输入性疫情传播风险加剧,珲春市已出现多起本土疫情,部分地区已升为中风险地区,多地划为封控区。加之春节后群众、学生陆续返岗返校,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并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将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科学防控。
(二)合理安排出行。密切关注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离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局人事处申请同意并向居住社区(村)报备,严格执行我市和目的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局人事处和居住社区(村)登记、报告。同时,做好核酸检测。
(三)非必要不聚集。尽量避免参加民俗、宗教活动,坚决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四)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每个干部职工的责任和义务。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积极预约接种,已经接种了第1剂次还需接种第2或第3剂次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工作。
(五)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不容忽视,不论是在密闭空间,还是人员聚集场所都要戴好口罩。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妥善保存出行票据,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
(六)做好日常监测。牢固树立健康负责意识,在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服药物缓解症状,尽快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卫生院发热哨点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使用公筷公勺、分餐进食,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尽量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选购冷冻生鲜肉类食品时不直接接触,佩戴好口罩;购回后单独、密闭存放,清洗、加工时勤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生鲜肉类产品烧熟煮透,切勿生食。家庭和工作场所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接收快递邮件及时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八)带头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引导亲属朋友自觉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九)强化行业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协助行业内各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抓实政务服务窗口疫情防控管理。局属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窗口,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大厅入口设立防疫登记窗口,所有来办事群众进入需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查行程码、测量体温、登记防疫台账,确保安全无误方可办理业务。政务服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并对大厅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消毒。
(十一)做好我局负责的各类集中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集中考试开始前报请市防办批准,按照防办防疫要求,开展各类集中考试。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