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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建议救济途径

2023/10/25 1.2w 阅读 413 点赞

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将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建议、救济途径公示如下:

一、市人社部门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建议渠道

(一) 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行政执法缺位等怠于履行问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等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等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短缺、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异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 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四) 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出言不逊和行为粗暴。主要体现在态度蛮横、趾高气扬、盛气凌人、动辄训斥,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五) 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监督电话:0432-62049306

监督信箱:andrew_rsjfgc@163.com

二、已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对行政执法行为不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当事人对行政执法行为不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向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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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