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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023/10/16 1.7w 阅读 344 点赞

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