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享受购房补贴的前置条件
(一)购买的房屋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且为秋季商品房促销月参展项目;
(二)购房时间应在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10月20日之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缴税:申请人持《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税,取得《税收完税证明》;
(二)申报:由购房人将购房补贴申报材料提交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将申报材料与原件核对无误汇总后报至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商品房昌邑管理科,联系电话62030403;
(三)审核:由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对购房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汇总:吉林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并确定购房补贴总额;
(五)请款: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提交用款计划;
(六)发放:财政资金下发后,将购房补贴存入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三、申报购房补贴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1、5-8、15-19页复印件;
(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
(三)《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五)购房者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及支行名称。
初审初校:苏胜利复审复校:于昆鹏终审终校:刘铁军